湘潭电化(002125):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二〇二六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湘潭电化”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财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湘潭电化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财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财信证券作为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注册与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7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40.5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6月20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7号)。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广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立劲”)、湘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二)“电化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09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8,700.00万元(487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8,700.00万元(487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7月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31年6月15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31年6月15 日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公司主要从事电解二氧化锰、尖晶石型锰酸锂等锰系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融资规模符合公司需要,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二、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电化转债”1,438,339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9.53%。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湘国投”)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合计认购“电化转债”617,993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2.69%。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及《关于不提前赎回“电化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受托管理人获悉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电化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可转债100,00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关联方减持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