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300138):中原证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3,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万元,扣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承销、保荐佣金共计人民币10,698,113.20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将款项619,301,886.80元划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曲周县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另扣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57,547.16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44,339.64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第0200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了《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331.67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及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由2026年1月31日延期至2027年4月30日,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具体以实际进度为准)如下:
“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完成虾青素油生产线建设,并已开始试生产。银杏叶提取物及黄芩苷等产品生产线改造,因需要对陈旧设备进行评估、拆除、调整位置、重新梳理布置管路,对于无法使用的陈旧设备更换新设备,对于维修后仍可使用的设备进行返厂维修后再次使用;同时拟优化工艺,达到可试生产叶绿素、咖啡酸的目的;项目整体工作量增大,需增加施工时间;另电力工程的工作量大于预期,需增加施工时间。经整体评估项目进度,基于谨慎原则,将“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4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对于“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的实施人员进行合理分配并加强管理,优化中试车间管道、设备布局及各子工程间的实施周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本次募投项目计划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已完成虾青素油生产线建设,并已开始试生产,取得产品送往客户进行评价;银杏叶提取物、黄芩苷等作为公司的新产品开发的工艺,已经完成小试、中试,需要进一步放大实验,按照公司“五步走”的模式,改造中试车间原有生产线,进行放大实验,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营养药用中试生产线改造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钟坚刚 白林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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