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1月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4 二、会议议程..........................................................................................................................................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一..........................................................................................7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1月29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6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7,821,867.9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11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9日及2024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调减“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3,8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936.2吨电子特气项目”,并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目前,“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共规划4个产品。其中“高纯六氟丙烷及其异构体”受市场终端价格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短期继续投入投资回报较低,公司决定暂缓对“高纯六氟丙烷及其异构体”项目的进一步投入,后续结合市场需求等情况适时通过自有资金继续建设。“电子级三氯化硼”、“电子级溴化氢”和“超纯氦气”均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公司拟将“年产1,764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从而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2、项目共计1,122.16万元合同尾款及增补合同款尚未支付。 3、前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102.06万元未置换。部分设备系使用外币通过海外采购,出于汇率方面的经济性因素,公司使用自有外币支付2,311.43万元,该部分资金未进行置换。 4、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262.5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及增补合同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已经2026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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