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6880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心脉医疗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注 2: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叠桥路)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2月 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五)最近 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最近12个月(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现金管理业务相关的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1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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