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600872):中炬高新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 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 日、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和/ 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预计回购金额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 11,538,462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约为23,076,923股,分别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48%、2.96%。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 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1、申报期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3月5日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 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811 3、联系人:屈先生、林小姐 4、联系电话:0760-88297233 5、其它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 午14:00-17: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 为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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