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4股被宣布减持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周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45,442,9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其中,周海江先生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向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开展融资业务,该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43,37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获悉,因周海江先生在万和证券所持有的信用账户的融资合约逾期,万和证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周海江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95,3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8%。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2:30 北大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0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 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由新设立的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方正集团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公司70,328,9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80%),并于2022年11月7日完成过户登记。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879,62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因方正集团重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方正集团曾间接控制公司,北大医疗受新方正集团控制。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北大医疗作为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新方正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22年12月21日起的18个月内未发生减持。北大医疗本次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大医疗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2:30 创新医疗: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85,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73%。 其中: 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2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阮光寅董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阮光寅董事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1:50 智信精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 (二)股东周欣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1)自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智信精密的股份,也不由智信精密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持有的智信精密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和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审慎制定减持计划。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的减持计划和安排如下:1)本人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智信精密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智信精密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根据深圳3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的相应调整)。)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在锁定期满后第二年内当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智信精密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4)本人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15 5 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减持智信精密股份应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智信精密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若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承诺书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1:50 奥联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数量及比例:刘军胜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133,3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果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股本变动,则减持数量不做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刘军胜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5%以上股东刘军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50 倍杰特: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各项承诺 根据本公司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张建飞先生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 5、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3、减持股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额; 4、减持方式: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50 蓝宇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王英海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的2.0192%。(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所作承诺,不得低于18.12元/股。 (二)御硕投资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在任意连续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040,000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的1%(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根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期间所作承诺,不得低于18.12元/股。 【19:30 天承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市睿兴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兴二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5,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收到股东睿兴二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睿兴二期计划自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95,836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6803%。 【19:30 长光华芯: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英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英镭”)持有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5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 苏州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华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4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8%,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闵大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 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王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1,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 公司董事谭少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 公司副总经理吴真林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 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苏州英镭、苏州华丰、王俊、闵大勇、谭少阳、吴真林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苏州英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苏州华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3,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闵大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4,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王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7,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2 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7,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7,8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谭少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9,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9,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吴真林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1%),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苏州华丰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持股数量 | 32,409,000股 | 持股比例 | 18.38%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4,93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7,479,000股 | |
|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 |
| 持股数量 | 191,490股 |
| 持股比例 | 0.11%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32,570股 其他方式取得:58,920股 |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
| 苏州英镭 | 2,613,000 | 1.48% | 2025/11/3~ 2026/2/2 | 68.98-84.40 | 2025/10/11 |
| 闵大勇 | 59,572 | 0.03% | 2025/3/14~ 2025/3/17 | 67.18-68.50 | 2025/2/11 |
| 王俊 | 63,830 | 0.04% | 2025/3/14~ 2025/3/18 | 65-68.50 | 2025/2/11 |
| 谭少阳 | 26,260 | 0.01% | 2025/9/1 ~ 2025/11/30 | 68.19-85.99 | 2025/8/8 |
| 吴真林 | 260,000 | 0.15% | 2025/3/14~ 2025/3/18 | 67.6-67.6 | 2025/2/11 |
| 股东名称 | 苏州英镭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76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1.00%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6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76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2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原因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6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52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2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原因 |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 | 拟减持数量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 | 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
| 虢晓彬 | 4,282,867 | 3.06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