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300042):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9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39.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16,7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3,250.00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398,603,2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09]24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额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项目”。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万元。 (三)公司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定期)会议及2010年9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10年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2、经201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及2011年5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2011年该笔银行贷款已归还完毕。 3、201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增资,2011年该笔超募资金已增资完毕。 4、经2012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5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已将4,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5、经2012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2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15,200万元对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向广西朗科增加投资15,200万元,用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2012年6月,公司已用超募资金15,200万元对广西朗科增资。 6 2013 12 31 2014 1 、经 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年 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并与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三方监管。所剩全部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经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8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24年8月和9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8、经202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25年12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四)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共计35,894.44万元。上述资金中,除25,40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均以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等利息。目前公司暂无上述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投资额度 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开展财务性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三)授权期限 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投资授权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现金管理受托方应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朗科科技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本次朗科科技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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