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920367):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10,711股,占公司总股本0.2974%,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在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公司七名股东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中包括如下承诺: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赣江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股票限售期已满。 2023年8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触发了前述承诺条件。公司7名股东 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自2024年2月8日法定限售期届满后,将转为自愿限售,限售期限由2024年2月8日延长至2024年8月8日。自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2023年2月9日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公司上市时间已届满18个月。截至本公告日,股票限售期已满。 除上述承诺外,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存在其他约 定、承诺的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三)、《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股东名册》; (四)、《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五)、《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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