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30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5日在浙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号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洋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思女士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长、总经理刘洋先生将不再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2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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