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1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大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3,436,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3%,占公司当前扣1 除回购后总股本的15.4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8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54%,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占公司当前扣除回购后总股本的5.1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3.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红粹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的质押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1.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解除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红粹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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