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30103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3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9,0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186.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880.93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880.9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8,646.65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6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剩余超募资金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3】: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5,300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年产1,000吨高效杀菌剂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原)”5个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6000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年产620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5个新募投项目;将“年产1万吨高端制剂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000吨2,4-D、2,000吨烯草酮、500吨高效盖草能项目”变更为“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 【注4】: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年产9000吨克菌丹项目”、“年产38800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和“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并将前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共计47,024.4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用于“农药产品全球登记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97,561,019.21元(含利息)。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8月4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14,110,058.16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5-035)。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最新的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短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会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随着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推进,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600万元(按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润丰股份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