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18:56:00 中财网
原标题:红太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6-01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请增加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858,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5.4132%。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1367%。具体如下:(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04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4.276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2,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136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已列明的所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029,9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4%;反对1,745,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1%;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83,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23%;反对1,745,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47%;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2,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1,126,2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7%;弃权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8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425%;反对1,126,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2%;弃权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3%。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60,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5%;反对1,168,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7%;弃权1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513,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31%;反对1,168,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9%;弃权1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0%;反对1,192,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135,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84,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64%;反对1,192,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4%;弃权135,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2%。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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