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603059):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18:56:02 中财网
原标题:倍加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6-003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倍加洁”)股东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倍一号”)、南京小倍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倍二号”)均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662,500股、3,55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5.6372%、3.5341%。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嵇玉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9%;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薛运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小倍一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9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7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96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4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937%。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小倍二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89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98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973%。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嵇玉芳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薛运普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0%。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员工持股平台
持股数量5,662,500股
持股比例5.637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5,662,500股(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东名称南京小倍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员工持股平台
持股数量3,550,000股
持股比例3.534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3,550,000股(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股东名称嵇玉芳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2,000股
持股比例0.011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12,000股

股东名称薛运普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12,000股
持股比例0.011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12,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 因
第一组南京小倍一号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5,662,5005.637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 生先生同时担任小倍 一号与小倍二号执行 事务合伙人,可对小 倍一号与小倍二号实 施控制,导致三者形 成一致行动关系。
 南京小倍二号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3,550,0003.534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 生先生同时担任小倍
 企业(有限合伙)  一号与小倍二号执行 事务合伙人,可对小 倍一号与小倍二号实 施控制,导致三者形 成一致行动关系。
 张文生63,000,00062.7186%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文 生先生同时担任小倍 一号与小倍二号执行 事务合伙人,可对小 倍一号与小倍二号实 施控制,导致三者形 成一致行动关系。
 合计72,212,50071.889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南京小倍一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090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及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股东单位及员工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南京小倍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9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896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及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股东单位及员工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嵇玉芳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3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薛运普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3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6月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小倍一号与小倍二号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张文生先生与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发行人股票比例合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5%,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张文生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通过小倍一号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嵇玉芳承诺:
1、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若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将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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