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0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2月0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02月0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申请将8.8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到期日由2026年03月01日延长至2027年03月01日;将15亿元财务资助到期日由2026年05月14日延长至2027年05月14日。同意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下存量借款及原到期日前预计发生的借款同步按上述日期延期,延期期间年利率为5.0%(最终财务资助延期相关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2026 需提交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祝贺先生、司徒智博先生、闫菲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议案》 为健全完善公司全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字〔2022〕25号)、《海淀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02月25日(星期三)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 2 288 2026 号馨雅大厦层 会议室召开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0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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