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美年健康(00204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6-01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1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大健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美年健康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美年大健康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年大健康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年”)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西农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安徽美年提供债权额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海宁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美年”)提供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B203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83.814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投资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持有美年大健康100%股权,美年大健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美年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商务中心2号门负一层(北侧001-0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安徽美年100%股权,安徽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安徽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戴明贤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338号白领氏大厦301、302、3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口腔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急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服务:体检、医疗信息咨询、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海宁美年100%股权,海宁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海宁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1991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中纺时代大厦011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91,425.3923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医疗活动、心理咨询);设计、生产、销售各式服装、服饰及原辅材料;纺织服装类产品的科技开发;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美年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1.美年大健康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授信申请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 2.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申请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3.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任何时候应向债权人偿付的主合同项下任何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杂费及其他费用)、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等)及其他损失(以下简称“被担保债务”)。为避免歧义,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在已经存在的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均属担保范围的一部分,受本合同项下担保的约束。(2)被担保债务之债权确定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指定的期间(“债权确定期间”)。即使发生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内的单笔债权到期日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或者主债权确定期间内产生的或有债权转化为实际债权的时间超出主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3)保证人同意,债权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等,或由于汇率变动使得实际应偿还的债务本金发生变化的,如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增加,增加部分亦属于保证人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包括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票据到期日或类似债务履行期限(统称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三年止。(2)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4)保证人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后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申请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1)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尽管有前述约定,但本保证人明确:即使授信期间内某一时点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但在贵行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各种授信本金余额之和并未超过授信额度,本保证人不得以前述约定为由提出抗辩,而应对全部授信本金余额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5.公司与肥西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4)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或债务)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按甲方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 (7)前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期日和依照主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6.公司与海宁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海宁美年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担保的范围。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融资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2月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3,832.9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5.99%,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9,053.5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74%;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554.4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美年大健康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美年健康); 2.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美年大健康);3.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美年大健康);4.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安徽美年);5.公司与肥西农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安徽美年); 6.公司与海宁农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海宁美年)。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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