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银宝山新(002786):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8:46:13 中财网
原标题:银宝山新: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重大诉讼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宝山新”)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3、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本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0,587,368.20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反诉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6,484,826.08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提示内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哈尔滨莱特兄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兄弟”)承揽合同纠纷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25年5月12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公司提起诉讼后,莱特兄弟又向公司支付了部分报酬,公司变更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0,587,368.20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收到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及莱特兄弟的《民事反诉状》。莱特兄弟反诉公司,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16,484,826.08元(诉讼金额暂计至2025年5月12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本诉及反诉案件,案件于2025年6月27日一审第二次开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2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1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重大诉讼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编号:[2025]黑0108民初320号),判决结果如下:
1、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75台设备剩余未付报酬5,338,100元及违约金(按照LPR自2023年4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计算);2、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银宝山新已完工8台设备报酬2,693,920元,并提走该8台设备;
3、莱特兄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银宝山新律师费162,601元,保全担保费20,320元;
4、驳回银宝山新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莱特兄弟反诉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莱特兄弟案件一审判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同时鉴于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公司将持续梳理诉讼、仲裁(如有)案件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附件: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梳理表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受理机构及受理案号立案日期涉案金额诉讼请求/审理结果进展情况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BYOPLANET INTERNATIONAL ,LLC买卖合同 纠纷美国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法 院 CASENO.24-606862024/4/23185.98万美元 (不含利息)法院判决美国BYO公司向公司支付:1.损害赔 偿金1,858,374.20美元及诉讼费用1,407美 元,合计1,859,781.20美元(已包含计算至 2024年9月2日的利息);2.从2024年9月2日 到2025年2月12日缺席判决之日每天 315.7658美元的预判利息;3.自2025年2月12 日起按现行法定判决利率计算的判后利息。一审判决
2苏州禾昌聚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银宝山 新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2025)湘0181民初10212号2025/4/14984.37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货款9794317.11元及 利息(按年利率4.03%分段计算至实际履行之 日止),并承担诉讼保全费用。二审审理 中
注:1、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小额诉讼案件总金额约为881.56万元。

2、由于部分案件尚未结案,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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