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3011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9:54:21 中财网
原标题:达嘉维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6-00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嘉维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4.7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16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同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嘉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毅清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毅清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同嘉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6,162,096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期间公司如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2%
股份总数的 。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复权发行价。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同嘉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1、本单位减持达嘉维康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达嘉维康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如本单位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财务规划,并考虑公司稳定股价、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单位承诺自达嘉维康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达嘉维康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达嘉维康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若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内达嘉维康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达嘉维康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如达嘉维康上市后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本单位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单位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达嘉维康的控制权安排,保证达嘉维康持续稳定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同嘉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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