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60090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 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赁费用不超 过人民币30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 产生的租赁费用)。预计2026年至《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融资租 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亿元。 ?公司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18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 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 此对关联法人产生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 赁框架协议》,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每年向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为保 障2026年内公司与三峡租赁业务有序开展,预计至《融资租赁 框架协议》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融 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亿元。 三峡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三峡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三峡租赁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 <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李 秀峰、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 不超过18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三峡租赁是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的 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AK7U1T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2日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贺兰道以北、 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18-A8 法定代表人:王韬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25年末资产总额170.37亿元,负债总额118.10亿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2.27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1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36亿元;资产负债率69.32%。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三峡租赁新增融资租赁本金200亿 元,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使用计划实际交易金额88亿元(以最 终审计数为准);预计发生融资租赁费用12亿元,实际交易金 额8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本金产生的租赁费用, 以最终审计数为准)。 公司与三峡租赁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三峡租赁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事项 三峡租赁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峡租赁 向公司提供的各类直接租赁服务、售后回租服务等。 (二)协议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三)服务金额 在协议期内,三峡租赁每年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发生融资租 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以前年度提取的存量融资租赁 本金产生的租赁费用)。协议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使 用方式和条件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 同予以确定。 (四)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 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预计2026年与三峡租赁 关联交易金额 为保障2026年内公司与三峡租赁业务有序开展,预计至《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签订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三峡租赁发 生的各类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三峡能源本次与三峡租赁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主要 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需求,三峡租赁能够 为公司在设备采购、经营周转等方面提供持续和稳定的资金支持。 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不断拓展,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 的需要,公司与三峡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 础,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预计与三峡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事 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公司资金需求,所形成的 关联交易是必要、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 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预计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签订 <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承军、刘姿、李 秀峰、关献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三)本次预计与三峡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金额 不超过18亿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与三峡租赁签订《融 资租赁框架协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