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中宁波北仑托马斯投资有限公司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8:12 雪浪环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9,994,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如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上述相应减持数量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限售及减持承诺如下: 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上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了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如下承诺—“自所持公司股票三年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出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公司上市后,所持股票锁定期结束之日起2年内,杨建平先生、许惠芬女士及其控制的持股公司无锡惠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减持公司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对公司的控制权;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以及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60号回复的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中就减持事项所作承诺如下: 自《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360号回复的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建平先生与许惠芬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各自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8:12 中富通: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主要内容
2、若公司于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浙江中科与常德中科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创投减持实施细则》“第三条(四)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的相关规定。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承诺事项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1、浙江中科、常德中科: (1)股份锁定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承诺:自限售期届满后1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的80%,限售期届满后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 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中科和常德中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晋江融磊 (1)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仍然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承诺:自2019年1月15日起未来的6个月内(即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晋江融磊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8:12 达嘉维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同嘉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6,162,096股,减持比例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00%。(期间公司如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2% 股份总数的 。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复权发行价。 【18:12 智迪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智控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并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41,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5月11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智控投资、间接持股的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12 银禧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股份来源:林登灿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二级市场增持获得。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林登灿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情形。 【18:12 双杰电气: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认购的配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789,46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4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六)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8:12 惠通科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即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5、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8:11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山元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科技”)持有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964,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87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元亨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82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65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减持期限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在此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18:11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不超过93,75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0.0194%,且不超过黄振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 口期,则不得减持。 (二)黄振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11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持有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12,056,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4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业投资基金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9,150,701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产业投资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及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 【18:11 天安新材:天安新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梁凯虹女士、广东天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耀集团”)分别持有公司股份55,460股、611,54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约为0.018%、0.201%,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上述股东与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沈耀亮先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5.9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梁凯虹女士、天耀集团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6月9日止,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460股、611,5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8%、0.20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18:11 中际联合:中际联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董事、高级副总裁王喜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301,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2.董事、高级副总裁马东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401,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 王喜军先生及马东升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已于2022年5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王喜军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要,王喜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25,25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时间内。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马东升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要,马东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100,3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2%。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时间内。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18:11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信息”)持有公司股份1,81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汪加胜持有公司股份47,869,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2%。上述股份均来源于IPO前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鹿山信息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和韩丽娜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鹿山信息、汪加胜因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848,9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1,616,3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股份不超过32,32,65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鹿山信息、汪加胜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18:11 大连电瓷: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4、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方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灵敏女士及李军先生在任职时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灵敏女士和李军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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