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供货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 ? 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买卖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卖方”)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署了山东海阳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买方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设备名称:山东海阳核电项目三期工程5、6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 合同金额:人民币5,498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买方名称: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法定代表人:颜岩 4、注册资本:168,36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3年01月29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核工程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新产品的开发、研制、试销;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翻译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8、主要股东: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采购设备用于山东海阳核电厂三期工程5、6号机组,包括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设备安装备品备件及消耗品;设备调试、启动用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满足1个换料周期(18个月)所需的运行、维护用备品备件及消耗品;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整套专用工具须满足现场运输、吊装、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和维修的需要;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上述设备的包装及文件资料的包装、运输、保险等。 2、合同价格(含税金额):人民币5,498万元(大写:伍仟肆佰玖拾捌万元)。 3、合同交货期:5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交付日期为2027年7月9日,6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交付日期为2028年5月8日。 4、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规定的支付进度和支付条件支付合同款。 5、合同保证期:至合同设备通过最终验收或签发机组临时验收证书之日后24个月(大宗材料专业除外)。同时卖方额外提供一个对设备潜在缺陷的延长保证期,即从上述保证期结束时开始,到其后24个月结束。 6、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买卖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山东海阳核电站三期工程项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电市场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买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2、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若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需求产生不利变化,又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的最终执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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