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600714):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健)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瑞矿业 股票代码:6007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晴波园2号楼1单元80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6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第八节 备查文件......................................................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1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金瑞矿业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3号),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7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2%,不再为金瑞矿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李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金瑞矿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870,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019%。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14,406,629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健 签署日期:2026年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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