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彤程新材(603650):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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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8:45:4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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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彤程新材:
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
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 17,800万元 | 注1
95,685万元 | 是 | 否 |
| 上海彤程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 | 11,000万元 | 96,838万元 | 是 | 否 |
注1:其中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本次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彤程新材”)提供担保 万元,彤程化学实际为公3,600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400万元。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14,200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285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74,388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81.8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6日,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分别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债权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4,200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285万元。
2026年1月15日,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因授信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6,838万元。
2026年1月29日,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为公司与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600万元,彤程化学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4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50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
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彤程新材关于2025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彤程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其他:上市公司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
例(%) | | 91310000676234181X |
| | | | | 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 49.18 | | |
| | | | | VirginHoldingsLimited | 13.38 | | |
| | | | |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3 | | |
| | | | | 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91 | |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
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60 | |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0.58 | | |
| |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0.48 | | |
| | | | | 曾鸣 | 0.47 | |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
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42 | | |
| | | | | 单明川 | 0.37 | | |
| | | | (以上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十大股东
列表) | |
| 法人 | 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 91310116MA1JDC4X5E |
| 被担保人
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 | | | | | |
| | 2025年 9月 30日/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 | | | | 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彤程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548,381.49 | 288,293.16 | 260,088.33 | 38,778.91 | 24,730.10 | 537,011.61 | 276,992.42 | 260,019.19 | 52,635.19 | 41,448.19 |
| 上海彤程电
子材料有限
公司 | 226,693.55 | 136,571.41 | 90,122.14 | 35,912.89 | -1,235.79 | 202,429.78 | 131,366.78 | 71,063.00 | 35,375.92 | -3,916.2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
方 | 被担
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
金额 | 签署
日期 | 担保范围 | 担保期间 | 担保
类型 | 是否
有反
担保 |
| 华 奇
( 中
国)化
工有限
公司 | 彤程
新材
料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黄浦
支行 | 10,00
0 万
元 | 2026
年 1
月 4
日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
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
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自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
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无 |
| 华 奇
( 中
国)化
工有限
公司 | 彤程
新材
料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黄浦
支行 | 4,200
万 | 2026
年 1
月26
日元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
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
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
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
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自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
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无 |
| 彤程新
材料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 | 上海
彤程
电子
材料
有限
公司 |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
奉贤支行 | 11,00
万
0
元 | 2026
年 1
月15
日 |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
费用。 | 自该笔债务
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
部主合同项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无 |
| | | | | | | 下最后到期
的主债务的
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
日)后三年
止。 | | |
| 彤程化
学(中
国)有
限公司 | 彤程
新材
料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上海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张江
科技支行 | 3,600
万元 | 2026
年 1
月29
日 |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
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 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人履
行债务期限
届满之日起
三年。 | 连带
责任
保证 | 无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4,388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2 1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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