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600516):方大炭素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8:45:49 中财网
原标题: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持有的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31,918.70万元。

●天津一商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法人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库存管理,整合公司及子公司物流环节的管控效率与稳定性,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降低储运及物流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天津一商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评估价值为31,918.70万元,根据交易双方协商,交易对价拟定为31,918.70万元。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对方天津一商是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购买□置换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是 ?否
交易价格?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1,918.70。 ?尚未确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____________
支付安排?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 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 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6,383.74万元。第二期股权 转让价款:标的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下简称交割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80%,即人民 币25,534.96万元。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否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6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2.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法人进行过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号交易卖方名称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1天津一商集团有限 公司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100% 股权31,918.7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9289F
成立日期1996/03/25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54号
主要办公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瑞航广场20 号楼B座901
法定代表人唐贵林
注册资本134,911.6848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 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 用产品修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代理;烟草 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 司71.26%股权,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司持有天津一商 56.49%股权。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司71.26%股权,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司持有天津一商56.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天津一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津一商持有的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仓储服务、国内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EU59W80C ?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 是?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变更是□否 ?
交易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
成立日期2025/08/21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粮道2298号服务大 厅101号
主要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粮道2298号服务大 厅101号
法定代表人马彪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 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所属行业G59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134,911.68481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402,597.0368100%
(3)其他信息
无优先受让权。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100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 机构?是□否
项目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592.67
负债总额20,371.31
净资产30,221.36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0117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918.70万元。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交易价款总金额为31,918.70万元。双方同意,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承接。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方大炭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及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2.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确认,标的股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31,918.70万元,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以人民币31,918.70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本次交易对价受让标的股权。

3.经各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将由受让方按照如下约定分期支付: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6,383.74万元。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80%,即人民币25,534.96万元。

4.过渡期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承接。

5.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的承担
各方同意,因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法定税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6.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地处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距天津港仅有35公里,距天津市外环线仅有1.5公里,拥有占地面积29.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9万平方米的库区,主要存储大宗产品。标的公司区域优势明显,交通网络发达,存储物质主要物流方向为京津冀地区及天津港。收购后公司可快速获得环渤海地区的物流网络、客户资源和仓储设施,强化区域市场渗透力。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出口及部分原料进口均在天津港装卸,标的公司拥有的库房为丙类及以上仓库,完全可以满足公司进出口产品及原料的存储周转需要。

(三)标的公司拥有铁路专用线,且通过天津外环线联通长深、京津、津滨等高速路和国省干道。收购后可利用标的公司交通便利的优势,将其作为公司产品供应华北、东北市场的主要周转地和集散地,极大的提高公司产品供应市场的速度和效率,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力。

(四)获取标的公司的场地、仓库、货运及信息系统等资产,可减少公司自建时间与成本,且其拥有的期货库等专项设备设施,可补充公司的业务短板。

(五)收购标的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物流环节,降低外部依赖风险,提高公司在供应链方面的管控效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邱亚鹏先生、马卓先生、江国利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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