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3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7人,代表股份77,004,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76,972,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6人,代表股份34,329,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34,296,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15%。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绿色电力中长期交易业务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24,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63%;反对7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94%;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48,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45%;反对73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97%;弃权14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76,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45%;反对77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7%;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0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59%;反对77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72%;弃权15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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