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6-005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日互动”)全 资子公司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应景”)拟与深 圳启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启峰”)、海纳汇聚投 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汇聚”)、浙 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向善”)和杭州花云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旦资本”)等对浙江 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数达”“目标公司”“标 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杭州应景增资1,000万元。 每日向善、华旦资本为云通数达现有股东和本轮投资方。其中 每日向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控制的企业;华旦资本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华旦丹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旦丹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方毅先生控制的企业。综上,每日向善和华旦资本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故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形成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 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毅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 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或者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轮投资方介绍 3.6 云通数达拟定按投前估值人民币 亿元的价格,预计总计融资 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简称“本轮融资”),深圳启峰、杭州应景、海纳汇聚及每日向善、华旦资本拟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以下简称 “本次增资”),其他投资人(如有,以下简称“跟投方”)拟增 资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投资人合并简称“本轮投资方”。 本轮投资方的信息如下:
(一)本次增资方一 名称:深圳启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 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70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子元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品牌管理;版权代理;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嘉兴启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蒋子元 与公司关系:深圳启峰与每日互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深圳启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方二 名称: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9号楼108- 1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毅 注册资本:2,1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技术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国内广告设计、制作;批发、零 售:通讯设备、数码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 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每日互动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方毅 与公司关系:杭州应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杭州应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方三 名称:海纳汇聚投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蓝谷创业中心3号楼B座3 楼32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孟炜 出资额: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 询;咨询策划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出资情况:
与公司关系:海纳汇聚与每日互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海纳 汇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方四 名称:浙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68号E幢5层5010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方毅 1,000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企业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每日向善于2024年6月成立,已对外投资数智交通、智慧医疗和 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企业。 股权结构:方毅持股51%,孔祥清持股49% 实际控制人:方毅 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关系:每日向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 生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每日向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方五 名称: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0号楼2068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华旦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824.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旦资本于2020年8月成立,目前已对外投资人工智能、机器人、 消费、智慧交通等领域的企业。 合伙人出资情况:
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关系:华旦资本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旦丹阳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华旦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68号D幢1楼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汪子逸 注册资本:1,616.161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制作;互联网数据服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 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http://zxgk.court.gov.cn/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云通 数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云通数达是专业的数智交通服务商。云通数达以“数据感知” 取代传统“硬件感知”,并结合领先的AI算法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 合,为全国各类城市提供数智绿波建设、道路速度监管、交通态势 监测、交通数据分析等数智服务和产品。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轮融资前后股权变化 1、本轮融资前,云通数达股权结构为:
、本轮融资后,云通数达股权结构为:
杭州应景本次增资云通数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充分 考虑了云通数达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行业未来增长前景,各方协 商一致同意决定按照市场化的融资估值定价,本轮云通数达融资投前估值为3.6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签署主体
轮投资方”,国信云控(就其根据天使轮增资协议所获得并持有的 目标公司人民币212.121万元注册资本而言)为“天使轮投资方”, 普华中小基金、张亚波和国信云控(就其根据A轮增资协议所获得 并持有的目标公司80.8081万元注册资本而言)为“A轮投资方”, 数安基金、华旦资本和温州扬慧为“A+轮投资方”,本轮投资方为 “B轮投资方”。 (二)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目标公司拟定按投前估值人民币3.6亿元的价格,预计总计融资 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本次增资方的认缴增资款合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包括:深圳启峰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1,600万元,杭州应景认 1,000 500 缴增资款为人民币 万元,海纳汇聚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 万 元,每日向善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200万元,华旦资本认缴增资款为 人民币200万元。跟投方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500万元,目标公司拟 定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轮融资的交割。 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本次增资方应在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免之日(以下简称 “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认缴增资款以现金方式缴付至 目标公司在交割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本次增资方的、目标公司 在中国开立的资本金账户。就深圳启峰而言,其有权根据协议约定 先行支付全部认缴增资款的50%(即人民币800万元),则剩余的认 缴增资款(即人民币800万元)应当在跟投方投资款交割时完成支付。 如跟投方在本轮约定的交割时间内未完成增资且深圳启峰未完成剩 余认缴增资款的支付,则应当根据深圳启峰实际支付的投资款相应 调整其所持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以及目标公司全体股东的股权比例。 3、董事会、监事会运作 目标公司应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按照新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和条件选举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为五人,其中创 始股东有权提名二名董事,广州墨白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国信云控 有权提名一名董事,普华中小基金有权提名一名董事。数安基金有 权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会观察员,该观察员有权要求获得董事 会审议和决议的相关文件并列席目标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 会讨论和发言,但无表决权。 目标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股权转让限制 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合格上市之前,未经各轮投 资者过半数同意,创始股东和每日向善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其持有的 目标公司股权出售、转让、质押、设置其他权利负担或以其他方式 进行处置,但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目标公司团队成员之间、 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根据股东协议因相关投资方行使反稀释权而 发生的股权转让不受本条的限制。如果投资方拟将目标公司股权转 让给目标公司的竞争方,应当取得创始股东的事先同意。 5、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 如创始股东或每日向善有意向任何人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 目标公司股权或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投资方在同等条件下(但无 义务)按其在目标公司的相对股权比例,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该等 拟议转让股权。 在投资方或其他非转让方行使优先购买权后,对于转让股东有 权转让的股权,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按照其共同出售比例,共 同向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和/或受让方出售投资方持有的相应 目标公司股权之全部或部分,转让股东有义务促使要求行使优先购 买权的股东和受让方以该等价格、条款和条件受让投资方持有的目 标公司股权。 6、优先认购权 如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权益性证券,投资方在同等条 件(但无义务)按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或权益性证券。 7、反稀释权 未经触发反稀释条款的该轮投资方过半数同意,目标公司不得 以低于每股原价格的融资价格对外进行后续股权性融资(包括增资、发行可转换债或认股权等各种形式,但经该轮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目标公司以股权为对价收购其他实体的情形和股东协议所述关于 员工股权激励情形除外)。若目标公司以低于适用某一投资方的每 股原价格对外进行股权性融资,则该轮投资方有权行使反稀释权。 8、拖售权 在目标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前,如有第三方拟通过合并、重组或 其他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或核心资产,目标公司 应向全体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如果:创始股东和多数投资方(“拖 售方”)均同意该项收购,则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应采取所有必要措 施,配合完成该项收购行为;但是如果该收购交易的总对价:(i) 低于A轮投后估值的1.75倍(即人民币3.5亿元),则还需要A轮领投 方的同意,(ii)低于本轮投后估值的1.3倍,则还需要B轮领投方的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该项出售,应当以不低于第三方的价格和 条款,购买拖售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并承担因此产 生的合理费用。 9、优先清算权和新项目股权 如果目标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本轮投资方具有第一顺位优先清 算权,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具有第二顺位优先清算权,天使轮 投资方和温州聚慧具有第三顺位优先清算权,种子轮投资方具有第 四顺位优先清算权。前述分配完毕后,包括投资方在内的所有股东 将按照各自届时在目标公司实缴出资比例参与剩余资产(如有)的 分配。 如果投资方在清算事件中未收到全部优先清算额,且在之后的3 年内创始股东主导或实际控制的新的创业项目,则在该新创业项目 对外融资时,投资方有权无偿取得新项目中与投资方届时所持目标 公司股权同等比例的股权。 10、回购权 对于本轮投资方、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而言,若(1)截至 2029年,目标公司仍未实现合格上市或被收购,或发生其它事由导 致可合理预见目标公司不能在前述约定期限内实现合格上市或被收 购;或(2)目标公司和/或创始股东于合格上市前,在股东协议、B 轮增资协议或A+轮增资协议、A轮增资协议或新公司章程项下出现 重大违约行为;或(3)截至2027年度结束,目标公司仍未能实现 《股东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或(4)因目标公司中存在股权代持 或其他类似股权结构的重大瑕疵,或目标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关 联交易不合规等事宜且给目标公司合格上市造成重大影响;或(5) 有其他本轮或前序轮次的股东要求目标公司和/或创始股东回购其所 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因执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的回购情形除 外),则本轮投资方、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 和/或创始股东回购本轮投资方、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所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且回购投资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与目标公 司有义务提供必要之协助。 对于天使轮投资方而言,若创始股东或者目标公司严重违反其 天使轮增资协议的约定,导致目标公司运营困难或重大损害其利益,且经天使轮投资方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有效补救的, 天使轮投资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向目标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 求目标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天使轮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 部分股权。 如相关投资方依据协议同时提出回购要求,回购义务方应优先 向本轮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再向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支付回 购价款,最后向天使轮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 11、最优惠条款 若目标公司的任何股东根据本轮融资之前的或与本轮融资同时 交割的任何文件享有任何优于本轮投资方的权利,目标公司应书面 通知该投资方,该投资方应当自动享有该等权利而无需另行支付任 何对价。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 应负责赔偿未违约的本协议当事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 责任和/或开支,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对受损方作出赔偿,并应当采 取相应措施,使受损方免受任何进一步的损害。 任何一方如有对股东协议、增资协议、新公司章程中任何一个 文件的违约行为,均构成违约。 13、争议解决 各方就股东协议、增资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 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因协议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杭州 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责任豁免 本次签署的协议将取代各方先前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合同、意向书、承诺和通信。 任何之前创始股东、目标公司、前轮投资方和/或本轮投资方先 前达成任何协议中与股东权利义务相关的条款应立即终止并不再具 有法律效力。 15、生效 股东协议、增资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由各 方盖章(如适用)后立刻成立并生效,且一经生效即对各方具有约 束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和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 租赁等问题。交易完成后,公司会持续关注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等 情形,如有相关情形出现,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技术平权,促使数据要素 价值在千行百业加速释放。交通行业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与丰富的 应用场景,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正发生深刻变革。云通数达作为行 业的革新者,以“数据感知”取代传统“硬件感知”,并结合领先 的AI算法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为全国各类城市提供数智绿波建 设、道路速度监管、交通态势监测、交通数据分析等数智服务和产 品。 公司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深化与生态企业云通数达的资本与战略 协同,这不仅有助于释放公司自身数据资产在交通领域的应用价值,同时“数智绿波”等产品可作为公司“发数站”的典型应用场景,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广,实现多方共赢。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2026年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投资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 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进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以及国 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今,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外,公司与方毅先生及 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 体同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2 9 年月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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