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20:46:42 中财网
原标题:每日互动: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6-005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日互动”)全
资子公司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应景”)拟与深
圳启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启峰”)、海纳汇聚投
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纳汇聚”)、浙
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向善”)和杭州花云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旦资本”)等对浙江
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数达”“目标公司”“标
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杭州应景增资1,000万元。

每日向善、华旦资本为云通数达现有股东和本轮投资方。其中
每日向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控制的企业;华旦资本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华旦丹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旦丹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方毅先生控制的企业。综上,每日向善和华旦资本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人,故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形成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

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毅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
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或者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轮投资方介绍
3.6
云通数达拟定按投前估值人民币 亿元的价格,预计总计融资
人民币4,000万元(以下简称“本轮融资”),深圳启峰、杭州应景、海纳汇聚及每日向善、华旦资本拟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以下简称
“本次增资”),其他投资人(如有,以下简称“跟投方”)拟增
资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投资人合并简称“本轮投资方”。

本轮投资方的信息如下:

本轮投资方认缴出资额(万元)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深圳启峰【注】1,60071.8294
杭州应景1,00044.8934
海纳汇聚50022.4467
每日向善2008.9787
华旦资本2008.9787
跟投方50022.4467
本轮预计融资合计4,000180.0000
注:深圳启峰有权先出资认缴增资款的50%(即人民币800万元),剩余的认缴增资款(即人民币800万元)应当在跟投方交割时完成支付,若跟投方在本轮约定的交割时间内未完成增资,云通数达应当根据深圳启峰实际支付的投资款相应调整其所持的云通数达注册资本额,以及云通数达全体股东的股权比例。

(一)本次增资方一
名称:深圳启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1、83、85
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701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子元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品牌管理;版权代理;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结构:嘉兴启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蒋子元
与公司关系:深圳启峰与每日互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深圳启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方二
名称: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9号楼108-
1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毅
注册资本:2,1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技术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国内广告设计、制作;批发、零
售:通讯设备、数码产品(除电子出版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
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每日互动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方毅
与公司关系:杭州应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杭州应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方三
名称:海纳汇聚投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蓝谷创业中心3号楼B座3
楼32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孟炜
出资额: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
询;咨询策划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出资情况: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孟炜43043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王轩昌26026
汪垲梁15515.5
张才15515.5
实际控制人:孟炜
与公司关系:海纳汇聚与每日互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海纳
汇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方四
名称:浙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68号E幢5层5010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方毅
1,000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
试验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企业管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每日向善于2024年6月成立,已对外投资数智交通、智慧医疗和
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企业。

股权结构:方毅持股51%,孔祥清持股49%
实际控制人:方毅
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5年
营业收入23.76
净利润23.31
科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55.51
负债总额125.30
净资产330.21
注:每日向善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每日向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
生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每日向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方五
名称: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20号楼206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华旦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824.5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旦资本于2020年8月成立,目前已对外投资人工智能、机器人
消费、智慧交通等领域的企业。

合伙人出资情况:

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华旦丹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9415590.0333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940.558533.3000
鲁晓东282.450010.0000
林凯特282.450010.0000
其他8位有限合伙人1,318.09994146.6667
实际控制人:方毅
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5年
营业收入0.00
净利润-46.53
科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515.90
负债总额0.00
净资产2,515.90
注:华旦资本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华旦资本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旦丹阳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华旦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68号D幢1楼1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汪子逸
注册资本:1,616.161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制作;互联网数据服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
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http://zxgk.court.gov.cn/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云通
数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云通数达是专业的数智交通服务商。云通数达以“数据感知”

取代传统“硬件感知”,并结合领先的AI算法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
合,为全国各类城市提供数智绿波建设、道路速度监管、交通态势
监测、交通数据分析等数智服务和产品。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5年
营业收入1,931.57
净利润-1,952.54
科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037.08
负债总额1,635.64
净资产1,401.44
注:云通数达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轮融资前后股权变化
1、本轮融资前,云通数达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汪子逸25015.4688%
温州扬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18.5625%
温州聚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9.2813%
广州墨白恒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787911.0625%
北京国信云控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92.929118.1250%
浙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121.21217.5000%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普华(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61.616110.0000%
张亚波40.40402.5000%
数安数智(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40402.5000%
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201.2500%
温州扬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60613.7500%
合计1,616.1613100%
2
、本轮融资后,云通数达股权结构为: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汪子逸25013.9219%
温州扬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16.7063%
温州聚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8.3531%
广州墨白恒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8.78799.9563%
北京国信云控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92.929116.3125%
浙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130.19087.250%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普华(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61.61619.0000%
张亚波40.40402.2500%
数安数智(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40.40402.2500%
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18071.6250%
温州扬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60613.3750%
深圳启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1.82944.0000%
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44.89342.5000%
海纳汇聚投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4671.2500%
跟投方22.44671.2500%
合计1,795.7349100%
注:如跟投方在本轮约定的交割时间内未完成增资,且深圳启峰仅在本次增资时支付了投资款的50%(即人民币800万元),则深圳启峰对应的实缴注册资本额应当为人民币35.9147万元,云通数达的注册资本总额和全体股东的股权(五)增资来源
杭州应景本次增资云通数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充分
考虑了云通数达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及行业未来增长前景,各方协
商一致同意决定按照市场化的融资估值定价,本轮云通数达融资投前估值为3.6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签署主体

序号签署主体
1浙江云通数达科技有限公司
2汪子逸
3温州扬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扬智”)
4温州聚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聚慧”)
5广州墨白恒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墨白”)
6北京国信云控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 云控”)
7浙江每日向善科技有限公司
8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普华(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普华中小基金”)
9张亚波
10数安数智(温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数安 基金”)
11杭州花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温州扬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扬慧”)
13深圳启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杭州应景科技有限公司
15海纳汇聚投资(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汪子逸和温州扬智为创始股东,广州墨白和每日向善为“种子
轮投资方”,国信云控(就其根据天使轮增资协议所获得并持有的
目标公司人民币212.121万元注册资本而言)为“天使轮投资方”,
普华中小基金、张亚波和国信云控(就其根据A轮增资协议所获得
并持有的目标公司80.8081万元注册资本而言)为“A轮投资方”,
数安基金、华旦资本和温州扬慧为“A+轮投资方”,本轮投资方为
“B轮投资方”。

(二)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目标公司拟定按投前估值人民币3.6亿元的价格,预计总计融资
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本次增资方的认缴增资款合计为人民币3,500万元,包括:深圳启峰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1,600万元,杭州应景认
1,000 500
缴增资款为人民币 万元,海纳汇聚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 万
元,每日向善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200万元,华旦资本认缴增资款为
人民币200万元。跟投方认缴增资款为人民币500万元,目标公司拟
定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轮融资的交割。

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本次增资方应在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免之日(以下简称
“交割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认缴增资款以现金方式缴付至
目标公司在交割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本次增资方的、目标公司
在中国开立的资本金账户。就深圳启峰而言,其有权根据协议约定
先行支付全部认缴增资款的50%(即人民币800万元),则剩余的认
缴增资款(即人民币800万元)应当在跟投方投资款交割时完成支付。

如跟投方在本轮约定的交割时间内未完成增资且深圳启峰未完成剩
余认缴增资款的支付,则应当根据深圳启峰实际支付的投资款相应
调整其所持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以及目标公司全体股东的股权比例。

3、董事会、监事会运作
目标公司应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按照新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和条件选举出的董事组成。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为五人,其中创
始股东有权提名二名董事,广州墨白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国信云控
有权提名一名董事,普华中小基金有权提名一名董事。数安基金有
权向目标公司委派一名董事会观察员,该观察员有权要求获得董事
会审议和决议的相关文件并列席目标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
会讨论和发言,但无表决权。

目标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股权转让限制
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目标公司合格上市之前,未经各轮投
资者过半数同意,创始股东和每日向善不得直接或间接将其持有的
目标公司股权出售、转让、质押、设置其他权利负担或以其他方式
进行处置,但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目标公司团队成员之间、
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根据股东协议因相关投资方行使反稀释权而
发生的股权转让不受本条的限制。如果投资方拟将目标公司股权转
让给目标公司的竞争方,应当取得创始股东的事先同意。

5、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
如创始股东或每日向善有意向任何人转让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
目标公司股权或股权对应的财产权益,投资方在同等条件下(但无
义务)按其在目标公司的相对股权比例,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该等
拟议转让股权。

在投资方或其他非转让方行使优先购买权后,对于转让股东有
权转让的股权,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按照其共同出售比例,共
同向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和/或受让方出售投资方持有的相应
目标公司股权之全部或部分,转让股东有义务促使要求行使优先购
买权的股东和受让方以该等价格、条款和条件受让投资方持有的目
标公司股权。

6、优先认购权
如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权益性证券,投资方在同等条
件(但无义务)按其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或权益性证券。

7、反稀释权
未经触发反稀释条款的该轮投资方过半数同意,目标公司不得
以低于每股原价格的融资价格对外进行后续股权性融资(包括增资、发行可转换债或认股权等各种形式,但经该轮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目标公司以股权为对价收购其他实体的情形和股东协议所述关于
员工股权激励情形除外)。若目标公司以低于适用某一投资方的每
股原价格对外进行股权性融资,则该轮投资方有权行使反稀释权。

8、拖售权
在目标公司完成合格上市前,如有第三方拟通过合并、重组或
其他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权或核心资产,目标公司
应向全体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如果:创始股东和多数投资方(“拖
售方”)均同意该项收购,则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应采取所有必要措
施,配合完成该项收购行为;但是如果该收购交易的总对价:(i)
低于A轮投后估值的1.75倍(即人民币3.5亿元),则还需要A轮领投
方的同意,(ii)低于本轮投后估值的1.3倍,则还需要B轮领投方的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该项出售,应当以不低于第三方的价格和
条款,购买拖售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并承担因此产
生的合理费用。

9、优先清算权和新项目股权
如果目标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本轮投资方具有第一顺位优先清
算权,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具有第二顺位优先清算权,天使轮
投资方和温州聚慧具有第三顺位优先清算权,种子轮投资方具有第
四顺位优先清算权。前述分配完毕后,包括投资方在内的所有股东
将按照各自届时在目标公司实缴出资比例参与剩余资产(如有)的
分配。

如果投资方在清算事件中未收到全部优先清算额,且在之后的3
年内创始股东主导或实际控制的新的创业项目,则在该新创业项目
对外融资时,投资方有权无偿取得新项目中与投资方届时所持目标
公司股权同等比例的股权。

10、回购权
对于本轮投资方、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而言,若(1)截至
2029年,目标公司仍未实现合格上市或被收购,或发生其它事由导
致可合理预见目标公司不能在前述约定期限内实现合格上市或被收
购;或(2)目标公司和/或创始股东于合格上市前,在股东协议、B
轮增资协议或A+轮增资协议、A轮增资协议或新公司章程项下出现
重大违约行为;或(3)截至2027年度结束,目标公司仍未能实现
《股东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或(4)因目标公司中存在股权代持
或其他类似股权结构的重大瑕疵,或目标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关
联交易不合规等事宜且给目标公司合格上市造成重大影响;或(5)
有其他本轮或前序轮次的股东要求目标公司和/或创始股东回购其所
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因执行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制度的回购情形除
外),则本轮投资方、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
和/或创始股东回购本轮投资方、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所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且回购投资方以外的其他股东与目标公
司有义务提供必要之协助。

对于天使轮投资方而言,若创始股东或者目标公司严重违反其
天使轮增资协议的约定,导致目标公司运营困难或重大损害其利益,且经天使轮投资方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有效补救的,
天使轮投资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向目标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
求目标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回购天使轮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
部分股权。

如相关投资方依据协议同时提出回购要求,回购义务方应优先
向本轮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再向A+轮投资方和A轮投资方支付回
购价款,最后向天使轮投资方支付回购价款。

11、最优惠条款
若目标公司的任何股东根据本轮融资之前的或与本轮融资同时
交割的任何文件享有任何优于本轮投资方的权利,目标公司应书面
通知该投资方,该投资方应当自动享有该等权利而无需另行支付任
何对价。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
应负责赔偿未违约的本协议当事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
责任和/或开支,违约方应就该等损失对受损方作出赔偿,并应当采
取相应措施,使受损方免受任何进一步的损害。

任何一方如有对股东协议、增资协议、新公司章程中任何一个
文件的违约行为,均构成违约。

13、争议解决
各方就股东协议、增资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
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因协议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杭州
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责任豁免
本次签署的协议将取代各方先前达成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合同、意向书、承诺和通信。

任何之前创始股东、目标公司、前轮投资方和/或本轮投资方先
前达成任何协议中与股东权利义务相关的条款应立即终止并不再具
有法律效力。

15、生效
股东协议、增资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由各
方盖章(如适用)后立刻成立并生效,且一经生效即对各方具有约
束力。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和关联方共同投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
租赁等问题。交易完成后,公司会持续关注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等
情形,如有相关情形出现,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推动了技术平权,促使数据要素
价值在千行百业加速释放。交通行业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与丰富的
应用场景,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正发生深刻变革。云通数达作为行
业的革新者,以“数据感知”取代传统“硬件感知”,并结合领先
的AI算法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为全国各类城市提供数智绿波建
设、道路速度监管、交通态势监测、交通数据分析等数智服务和产
品。

公司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深化与生态企业云通数达的资本与战略
协同,这不仅有助于释放公司自身数据资产在交通领域的应用价值,同时“数智绿波”等产品可作为公司“发数站”的典型应用场景,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广,实现多方共赢。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2026年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投资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
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进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为控制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协议的签署情况以及国
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今,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外,公司与方毅先生及
其控制的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
体同意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2 9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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