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王道祥先生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南京交控麒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控麒鑫”或“目标基金”)600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作价720万元转让给王道祥先生,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交控麒鑫基金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王道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公民身份号码:320123************ 经核查,王道祥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王道祥先生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交控麒鑫已实缴的600万元基金份额,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控麒鑫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交控麒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12-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C5GG7768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金雨鑫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天骄路100号江苏南京侨梦苑A栋8楼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管理人名称: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1月11日 备案编码:SZD226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次交易前后合伙人构成及份额比例: 单位:万元
四、《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王道祥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1、标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款及支付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基金600万元认缴出资额(“标的财产份额”)以720万元(“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十(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账户。 2、承诺与保证 双方分别向另一方做出以下承诺与保证,截至本协议签署日: (1)已就签署本协议取得各项合法授权及批准;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及其为签约方的与本协议项下标的财产份额转让有关的其它各项其他协议及文件的合法主体资格、所需的权力、授权和批准;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与其已经承担的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或与其依据其他协议或文件而履行的义务构成抵触或冲突; (3)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了对其合法、有效、有约束力且可执行的义务。 3、交割 (1)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甲方对标的财产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及《合伙协议》项下有限合伙人的相关的权益以及标的财产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及风险、义务均转移至乙方。 (2)双方同意,因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各类税、费,由甲方、乙方各自依法自行承担。 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承诺、保证或存在任何陈述、承诺、保证虚假或不实,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2)在本协议签署后,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则乙方应自逾期履行之日起,以转让价款中应付未付的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转让价款全部付清之日或本协议解除之日。 (3)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交易对价根据公司实缴出资金额以及时间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交控麒鑫基金份额,本次交易符合公司聚焦主业的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具体影响情况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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