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分科技(688758):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88758 证券简称:赛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卞庆莲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卞庆莲女士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的职务,辞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高级经理职务。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照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卞庆莲女士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卞庆莲女士已根据公司离任管理制度做好了交接工作。离任后,卞庆莲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卞庆莲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卞庆莲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照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三、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附件:朱照锦先生简历 朱照锦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华东理工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 2000年7月至2003年1月,任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主管;2003年1月至2017年9月历任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及财务部总监;2017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上海有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5年7月任上海恒润达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照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附件:孙克先生简历 孙克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硕士研究生。2002年6月至2006年7月任无锡山禾药业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2006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济民可信集团副总监;2012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6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任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兴生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纯化事业部营销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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