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5%刻度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身份类别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收到股东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夏比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宁夏比泰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2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26,336,200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2月9日总股本2,912,764,610股的0.9042%,宁夏比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171,974,400股减少至145,63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0%减少至4.9999%,其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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