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9:50:55 中财网
原标题: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12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拟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签署肇庆高新区土地收储相关补充协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补充协议目前尚未签署,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尚需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因此,各方最终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土地收储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双钱”)将位于广东肇庆高新区建设路西面、将军大街北面和肇庆高新区罗湖片区建设路西面、科技大街延长线南面地段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交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收储补偿价款为75,976.04万元。

2021年9月9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与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总补偿款,剩余的70%款项应在协议签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高新投资公司”)、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共同签订《土地抵押合同》。9月16日,肇庆中恒制药和肇庆中恒双钱合计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收储补偿价款22,792.812万元,占收储补偿价款总金额的30%。

2021 8 31 2021 9 18 2022 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69、临2021-71、临2022-53)。

(二)收储展期的基本情况
1.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
70% 53,183.228
鉴于上述剩余的 款项( 万元)未严格按照约定在协议签订后
一年内支付(即2022年9月9日前)。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2年12月16日,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与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70%
共同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剩余的 款项(53,183.228万元)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其中,2022年12月31日前应支付8,183.228万元(已按时完成),剩余4.5亿元应在2023年6月、9月、12月分别支付1.5亿元,利息另计。12月29日,肇庆中恒制药、肇庆中恒双钱、肇庆高新投资公司、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共同签订《土地抵押合同补充协议》。

2.
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二)》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清偿全部债务),并同意控股孙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拖欠的补偿款本金、利息、土地抵押合同等事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同日,肇庆中恒制药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及《土地抵押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所欠本金及利息分八期支付,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0日、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月3日、2026年1月6日在www.sse.com.cn 2022-79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
临2023-63、临2024-1、临2026-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肇庆高新土储中心累计已支付了本金36,945.56万元及利息7,133.18万元,尚欠本金390,304,788.11元(较2026年1月6日披露的数额减少188.28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12月29日至31日的计息基数调整所致)。

二、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收储补偿款余款支付事项与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进行多次的磋商、沟通。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2028年6月30日前清偿全部债务),并同意控股孙公司与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签订土地收储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签订协议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土地收储相关补充协议尚未签署。在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相关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相关法规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补充协议及办理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五、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补充协议目前尚未签署,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尚需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因此,各方最终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事项进展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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