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科技(30054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2月12日 19:46:08 中财网
原标题:川环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本公告中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2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文琦超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46,093,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4,791,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1,301,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2,272,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70,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7人,代表股份1,301,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1%。

3、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5,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4%;反对2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3%;弃权13,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338%;反对27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31%;弃权13,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6,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2%;反对2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1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354%;反对2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51%;弃权16,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1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28%;反对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5%;弃权23,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58%;反对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55%;弃权23,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7,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8%;反对2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4%;弃权22,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218%;反对2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91%;弃权22,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9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2%;反对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0%;弃权38,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0,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002%;反对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99%;弃权38,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2,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77%;反对2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32,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06%;反对2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27%;弃权32,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4,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2%;反对2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4%;弃权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630%;反对2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99%;弃权31,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5%;反对2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4%;弃权35,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18%;反对2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51%;弃权35,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5,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0%;反对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5%;弃权41,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82%;反对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55%;弃权41,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62%。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0,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46%;反对2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2%;弃权34,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38%;反对2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3%;弃权34,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7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0%;反对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65%;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494%;反对2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855%;弃权5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7,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2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5%;弃权26,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86%;反对2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31%;弃权26,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7,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0%;反对2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5%;弃权2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98%;反对2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31%;弃权26,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5,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5%;反对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0%;弃权3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4,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894%;反对2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99%;弃权33,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0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63%;反对2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0%;弃权37,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90%;反对2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51%;弃权37,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8%;反对2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51%;弃权38,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9,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518%;反对2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639%;弃权38,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4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8.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86,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4%;反对2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2%;弃权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02%;反对2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5%;弃权4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2%。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9.00关于公司设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91,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3%;反对2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7%;弃权3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222%;反对2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39%;弃权3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1,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7%;反对2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3%;弃权2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358%;反对2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91%;弃权23,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1.00关于拟与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5,808,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9%;反对2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9%;弃权25,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7,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38%;反对2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51%;弃权25,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周伟岸、张皓森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