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

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8:26:07 中财网
原标题:福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公司控股股东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投资”)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8,000
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低于21.00元(含)/股,中融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233,25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成交总额为676.12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融投资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融投资的《关于增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44,270,923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27.57%
注:增持前持股数量和比例为公司披露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日的时点数。

上述增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中融(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11月20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5月19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8,000万元~15,000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未设置增持数量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未设置增持比例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9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及数量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数量为 233,257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676.12万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15%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676.12万元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233,257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15%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4,50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27.72%。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融投资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因受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中融投资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尚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区间下限的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融投资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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