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6-01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26年2月24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 业”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下属合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 英萨”)提供总额不超过5,992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 年,年利率7%,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维持金浦英萨日常生产经营 的流动资金需求。 上述财务资助系公司2023年通过资产置换获得金浦英萨股权时 承袭的原股东对金浦英萨的财务资助义务,未增加金浦钛业的现金流出。置换完成时财务资助金额为7925万元,目前已减少1933万元, 剩余5,992万元。公司将在不影响金浦英萨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的前提下继续减少该项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年度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0)。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因公司2025年为金浦英萨提供的4,000万元财务资助已于近日 到期,为保证其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继续向金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7%,并与金浦英萨签署了《借 款合同》。 金浦钛业对金浦英萨的财务资助额度为5,992万元,本次金浦钛 业向金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后,财务资助额度剩余1,992 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3、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邰保安 5、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6、经营范围: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 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从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其关联方提供与金浦钛业相同总额的财务资助和融资担保。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的合营公司。 11、公司在2025年度对金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共计6,492万元, 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金浦英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贷款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 借款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1年,自实际提款之日起算。经贷款人 和借款人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以延长。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1)偿还借款人的银行贷款以及 (2)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支出。 第二条借款利率及利息计付方式 1、本合同执行的年利率为7%。 2、利息计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含该日)开始计算 利息。 (2)借款利息应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日随本金一并支付给贷 款人,但本条规定不影响借款人按本合同第4条约定提前还款的权利。 经双方同意,借款本息也可按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三条提款 1、借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可分期提取贷款,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已提本金少于人民币40,000,000元; (2)借款人在发出书面提款申请时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贷款人在借款人发出书面提款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的 借款额划至借款人在提款申请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还款 1、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支付。 2、在遵守上述第一款规定的前提下,经贷款人和借款人一致同 意,借款人可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且不附带任何惩罚措施。若借款人按本条提前还款,则利息应计算至借款人还款当日并随本金一并支付给贷款人。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 证其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总额不低于金浦钛业的财务资助和连带 责任担保,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5,992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29%;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为5,992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2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 七、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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