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6:24:39 中财网
原标题:蓝宇股份: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二)公示期间: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24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以张贴方式内部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形式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五)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命文件等资料。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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