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30075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56:33 中财网
原标题:隆利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7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2026年2月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16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信息、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等内容。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列入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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