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倪斌先生、章纪明先生、陈宇先生、张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5 10 30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持有公司股份1,18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的倪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的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80,0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0.76% 1,180,061 0.76% 例 )的章纪明先生和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的张尧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倪斌先生,董事章纪明先生,副总经理陈宇先生,副总经理张尧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倪斌先生、章纪明先生,陈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倪斌先生、章纪明先生、陈宇先生、张尧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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