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600327):大东方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东方”)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购“君富至存(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富至存基金”)份额5,000万元。 ? 本次交易因与相关关联方共同投资而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0元。 ?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君富至存基金”新设立,尚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预计在完成募集资金后尽快完成备案工作。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投资尚处于意向认购阶段,或有面临合伙协议未能最终正式签署生效的风险,或有面临该合伙企业未能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风险;相关合伙协议签署生效后,或有面临该合伙企业因投资期届满前,未能实现相关产业方向的实际投资业务而终止清算的风险;投资过程中或有存在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产业政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选择、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风险;或有导致投资标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甚至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等风险。截至本事项公告日,公司与该合伙企业及其他参与方之间未发现存在签订战略合作、市值管理、财务顾问、业务咨询等合作协议事项;也未发现存在公司与相关参与方或有同业竞争等事项;同时,基于该合伙企业对目标产业具体标的项目甄选、商业谈判、最终达成投资等各种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及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合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深化公司战略布局,同时也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源和投资能力等优势,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新兴产业投资机会,大东方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以自有资金认购“君富至存基金”份额5,000万元。 “君富至存基金”拟筹资总额为12,250万元,其设立拟投资信息通讯产业。 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具体如下:
(三)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君富至存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君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信投资”),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的参股企业,因本公司与“爱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均金先生,本次交易为关联方共同投资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君信投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君信投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君信投资”成立于2017年5月,主要人员为唐祖荣。“君信投资”长期专注于投资信息技术和医疗健康两大行业,聚焦于成长期投资,阶段覆盖A轮至上市前Pre-IPO轮。截至2025年12月,君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基金规模累计30亿元,已投资项目30个,其中8家已上市。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君信投资”为“爱建集团”的参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大东方股权,大东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大东方5%以上股份的股东、大东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君信投资”中任职,“君信投资”与大东方及第三方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1、陆仁军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君富至存基金”的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君信投资”。管理费收取除上述固定管理费外,基金管理人不再收取Carry(即“超额收益提成”)。利润分配上,项目退出后,现金分配先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再支付实缴出资年化8%单利收益,剩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本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信息通讯产业。基金将在合伙期限届满前,通过股权转让、减资清算等适当方式实现退出。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本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未有持有该私募基金(合伙企业)股份或认购其投资基金份额的情形。 四、拟签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范围 “君富至存基金”的设立主要投资信息通讯产业。 2、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5年,其中前1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根据项目退出需要,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经合伙企业投决会同意可延长1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继续延长1年。 3、出资缴付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全部为货币方式出资。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12,250万元。合伙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要求缴付出资。 4、合伙事务执行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和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5、管理方式 (1)合伙企业聘任君信(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且此聘任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改变。 (2)管理费: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为固定费用,收取金额为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的10%,该费用由基金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在基金清算前分一次或多次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无论本合伙企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提前退出、合伙企业是否提前清算,或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费用调整的情形,管理费均作为固定费用不予调整或返还,且基金管理人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6、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项目退出后,现金分配先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再支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年化8%单利收益,剩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7、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1名委员组成,由基金管理人授权委派的代表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之投资及退出方案等事宜做出决策。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企业已从所有被投资项目中退出; (2)普通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且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3)投资期届满前,合伙企业未发生实际投资业务; (4)《合伙企业法》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9、会计核算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保留会计账簿,作为向全体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依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财务收益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 本次投资为财务性投资,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与能力,更好地抓住信息通讯产业发展机遇,获取中长期投资收益,优化公司整体资产回报率。 2、风险分散与投资业务的多元化 公司现有业务集中于消费与医疗领域,受经济周期及消费需求波动影响较大。 通过布局信息通讯产业等高壁垒、高景气赛道的投资,以探索可平滑行业周期波动、增强抗风险能力的新领域、新产业投资机会,为股东创造多元价值。 3、本次认购尚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目前,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综合考虑了公司“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新兴产业投资机会”的需求,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也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注意审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本次《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其中:关联董事林乃机、倪军、朱晓明、邵琼回避表决。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签署有关协议、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或未达投资协议生效条件,导致本次交易事项无法实施而终止的相关处理等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该关联人“君信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尚处于意向认购阶段,或有面临合伙协议未能最终正式签署生效的风险,或有面临该合伙企业未能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风险;相关合伙协议签署生效后,或有面临该合伙企业因投资期届满前,未能实现相关产业方向的实际投资业务而终止清算的风险;投资过程中或有存在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产业政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选择、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回报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风险;或有导致投资标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甚至公司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等风险。截至本事项公告日,公司与该合伙企业及其他参与方之间未发现存在签订战略合作、市值管理、财务顾问、业务咨询等合作协议事项;也未发现存在公司与相关参与方或有同业竞争等事项;同时,基于该合伙企业对目标产业具体标的项目甄选、商业谈判、最终达成投资等各种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及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合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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