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002107):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 2026 2 9 2025 益分派方案已获 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2026年2月9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2025 12 31 577,209,600 公司以截至 年 月 日总股本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4,272,60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自2025年12月3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额。 (二)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因此分配红利总金额及分配比例均不变。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577,209,6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14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92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6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4日,除息日为:2026 年3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3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登记日:2026年3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3517号 咨询联系人:张戈 咨询电话:0536-8553373 传真电话:0536-8553373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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