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帝股份(603270):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8:16:16 中财网
原标题:金帝股份: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 有限公司8,000.00万元16,000.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207,5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6.3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对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节能”)在该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博源节能在该行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9年2月25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源节能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其他: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37.93%股权具有 “明股实债”性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直接持有62.07%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的37.93%股权具有“明股实债”性质,所以公司持有100% 股权。
法定代表人郑广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5819390310
成立时间2011年8月30日
注册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东、元江路北
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77,588.1771,238.79
 负债总额40,708.9238,994.36
 资产净额36,879.2532,244.43
 营业收入40,001.1948,849.38
 净利润4,634.826,228.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博源节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合同》订立日(或《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以较早的为准)起至《综合授信合同》和具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具体以《综合授信合同》为准。

(5)保证范围:《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7,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00,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38%、92.9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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