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301206):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2.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70.53万元。扣除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664.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2】第02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审批、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2022年1月28日,公司分别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潍坊银行滨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滨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滨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2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滨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为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为264,664.4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7月6日,已将此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9,000.00万元全部拨付完毕。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399.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23日,已将此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79,399.00万元全部拨付完毕。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 月2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399.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鉴于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该募集资金账户无后续用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因该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一)《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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