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301557):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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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8:54: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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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常友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
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0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684,984股,占公司总股本15.087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8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4日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44,307,871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33,227,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A股上市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与实际履行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 承
诺
类
别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 股
份
限
售
承
诺 | 赵旦、姜绪荣、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田区杉创
中小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黄跃群、
广西钦州中投建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潍坊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陈诚、韩明祥、常州艾方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杉富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上市
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溧
阳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吴绍先、共青城久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西钦州中投嘉华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亚飞、青岛
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翰裕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自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12个月内,本企业/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
人在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常友科技股份,也不由常友
科技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该等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
要求。 |
| 其
他
承
诺 | 赵旦、姜绪荣、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田区杉创
中小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黄跃群、
广西钦州中投建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潍坊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陈诚、韩明祥、常州艾方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杉富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上市
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溧 | 本单位/本人将严格履行常友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
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
本单位/本人违反就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一项
或多项公开承诺,应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该等承诺或替代措施实施完毕:(1)
在常友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 阳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吴绍先、共青城久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西钦州中投嘉华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亚飞、青岛
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翰裕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不得转让常友科技股票。因被强制
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
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
领取常友科技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单位/
本人的部分;(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常友科技
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常友科技指定账户;(5)
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常友科技、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常友科技、投资
者损失;(6)如本单位/本人就未能履行
特定承诺事项作出另行约束措施的,应从
严从重履行相关约束措施;(7)上述承
诺为本单位/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
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
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亦不存在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6,684,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7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20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 1 | 赵旦 | 738,390 | 738,390 |
| 2 | 姜绪荣 | 721,248 | 721,248 |
| 3 | 杭州青域易禾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721,248 | 721,248 |
| 4 | 黄跃群 | 480,832 | 480,832 |
| 5 | 江苏拓邦投资有限公司 | 480,832 | 480,832 |
| 6 | 上海杉杉创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杉创中小微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832 | 480,832 |
| 7 | 北京嘉华汇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中投建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72,645 | 372,645 |
| 8 | 潍坊伟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9,195 | 369,195 |
| 9 | 韩明祥 | 332,279 | 332,279 |
| 10 | 陈诚 | 332,279 | 332,279 |
| 11 | 常州艾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2,279 | 332,279 |
| 12 | 南通杉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416 | 240,416 |
| 13 | 常州启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 240,416 | 240,416 |
| 14 | 溧阳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40,416 | 240,416 |
| 15 | 吴绍先 | 196,908 | 196,908 |
| 16 | 共青城久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665 | 147,665 |
| 17 | 北京嘉华汇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钦州中投嘉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103,379 | 103,379 |
| 18 | 郑亚飞 | 98,454 | 98,454 |
| 19 | 青岛从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50,463 | 50,463 |
| 2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翰裕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08 | 4,808 |
| 合计 | 6,684,984 | 6,684,984 | |
上述股东不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股
份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 | | |
| |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 33,227,871 | 74.9932 | -6,684,984 | 26,542,887 | 59.9056 |
| 高管锁定股 | 0 | 0.0000 | 0 | 0 | 0.0000 |
| 首发前限售股 | 33,227,871 | 74.9932 | -6,684,984 | 26,542,887 | 59.9056 |
|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 11,080,000 | 25.0068 | +6,684,984 | 17,764,984 | 40.0944 |
| 三、总股本 | 44,307,871 | 100.0000 | 0 | 44,307,871 | 100.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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