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3006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20,219,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0,067,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1%;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2,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7,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1%;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张天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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