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68800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因个人原因,杨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总经理白厚善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慧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次代职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正式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并就任之日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遴选工作,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指定董事、副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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