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300560):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原标题:中富通: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ongFuTongGroupCo.,LTD.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 4号楼20、21、22层)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预案 2026 A 2026年2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4,309.42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8,923,086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309.4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8.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陈融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政策。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之“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2.公司已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以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及本预案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的变动情况等均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3.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公司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录...........................................................................................................................................6 释义...........................................................................................................................................8 一、一般释义..................................................................................................................8 二、专业释义..................................................................................................................9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0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及目的............................................................11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3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14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7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7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7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7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9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38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主要结论....................................................................39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40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41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4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42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42 第四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43 一、宏观环境变化引致的风险....................................................................................43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43 三、技术创新风险........................................................................................................44 四、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44 五、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和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44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44 七、募投项目的实现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45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批风险................................................................45 九、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45 十、发行风险................................................................................................................46 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47 一、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47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50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1第六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54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4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57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58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59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61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赋能,公共安全智能化产业迎战略机遇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强化公共安全智能化建设”,《“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等政策进一步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政务服务、公共安全深度融合,鼓励构建跨部门协同的安全治理体系。同时,工信部持续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明确2025年底前完成12万个重点场所5G深度覆盖、提升5G流量占比的目标,为通信技术服务与智能应用落地提供政策支撑。本次募投项目高度契合国家战略方向,政策红利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2.信创战略引领,公共安全领域自主化需求迫切 信创已成为国家数字安全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着重强调提高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能力,增强关键产品的自给保障水平。《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则提出提升自主可控能力,推动自主创新,加速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在国内外复杂的科技竞争背景下,公共安全领域的数据安全和技术自主可控需求日益迫切,传统公共安全平台面临核心软硬件依赖进口、供应链安全风险较高等问题,亟需通过信创化改造实现转型升级。公司作为福建省本土信息技术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将深度融合信创技术体系,推动公共安全领域的数字化与自主化建设,符合当前产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 3.行业技术迭代加速,市场需求向“智能化、一体化”升级 通信行业正从5G规模化建设向5G-A、算力网络、工业互联网演进,运营商对网络运维的“自动化、智能化”需求显著提升,传统人工运维模式已难以适配多制式网络、复杂场景的管理需求;公共安全领域则面临“数据孤岛”破解、风险预警滞后等痛点,政府部门亟需融合AI、隐私计算技术的全域防控解决方案。根据IDC发布的最新《全球人工智能支出指南》,2024年中国政府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支出规模为25.5亿美元,并以25%的增速持续领跑,成为AI应用的最大下游市场。技术的升级与政务数字化需求的扩容,为相关业务提供了明确的增长空间。 4.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现有服务能力与技术储备需进一步夯实 公司通信技术服务已覆盖全国多省及海外市场,但随着5G建设深化与客户需求升级,现有区域服务中心的场地、设备及人员配置已难以满足业务快速增长需求;天创信息在公共安全领域虽有深厚积累,但AI公共安全平台的产业化落地仍需资金支持。本次发行是公司匹配业务扩张节奏、突破产能与技术瓶颈的必要举措。 5.行业竞争加剧倒逼企业强化核心壁垒,技术与服务一体化成为关键竞争力通信技术服务领域市场化程度提升,头部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以抢占5G-A、数字化服务等新赛道;公共安全智能化领域则面临跨行业企业跨界竞争,技术迭代速度与解决方案完整性成为竞争核心。若公司未能及时补充资金用于技术研发与服务网络升级,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挤压的风险。本次发行通过募投项目强化“AI+通信+公共安全”协同能力,是应对行业竞争、巩固优势地位的必然选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推进AI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拓展高附加值业务赛道 本次募集资金23,317.12万元拟投入“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依托天创信息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客户基础,通过融合公安及政府多源数据、构建多层级风险防控系统,实现从“技术研发”到“规模化落地”的转化。项目建成后可形成覆盖重点人员管理、重大事件预警的标准化解决方案,进一步拓展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政府客户群体,推动公司业务从传统通信服务向高附加值智能应用延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升级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完善全国性服务网络布局 本次募集资金16,757.30万元用于“通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在福建、山东、新疆等省(区)扩建24个区域服务中心、新建22个区域服务中心,同时升级总部运营管理平台。通过提升服务中心软硬件配置、扩充专业人员团队,可显著缩短客户响应时间、提升跨区域项目协同效率,更好适配运营商5G深度覆盖、垂直行业定制化服务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通信技术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实现“从区域领先到全国布局”的战略落地。 3.强化研发创新实力,筑牢技术护城河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通过装修改造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研发/测试设备、引进技术人才,重点攻关AI视觉分析、数字技术、AI应用等核心技术。项目实施后可提升公司技术迭代速度,保障通信网络服务与公共安全平台的技术领先性,在智慧城市的应用储备技术能力,支撑公司“服务飞轮+数字生态飞轮”双轮战略。 4.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带来的营运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可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变化的韧性。同时,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为公司把握潜在投资机会提供支撑,助力长期战略目标实现。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D 1 0 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1 0 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4,309.42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8,923,086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309.4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陈融洁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陈融洁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深交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等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309.4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契合国家政务安全战略导向,支撑智慧政务顶层设计落地 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强化公共安全智能化建设,《“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等政策持续推动人工智能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本项目以“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全平台”为核心,聚焦政务场景下的安全治理需求,通过构建覆盖“重点事件防控”“重点人员管理”的智能化系统,直接响应国家关于“提升政务安全治理数字化、精准化水平”的战略部署。项目研发的标准化平台架构可打通公安、应急、数据管理等多部门数据壁垒,实现跨域数据共享与协同指挥,符合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管理要求,为各级政府落实智慧政务顶层设计提供技术载体,具备政策层面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响应国家政务信创战略,满足政务领域自主可控硬性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自主可控能力,推动自主创新,加速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工信部发布《信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明确“2027年前,关键行70% 业核心环境国产化率需达 以上”。公共安全平台作为政务核心系统,直接涉及人口数据、事件数据等敏感信息,其自主可控程度关乎政务安全与国家数据主权。当前政务领域信创已从“试点推广”进入“全面落地”阶段,各级政府在采购公共安全类系统时,均将“信创适配能力”作为核心评审指标。本项目通过全栈信创改造,可直接满足政务采购的信创合规要求,避免因技术依赖国外产品导致的项目准入风险,是响应国家战略、获取政务市场订单的必要前提。 (3)破解政务安全治理痛点,满足多元场景实战需求 当前政务服务面临“人—事—物”动态监管难度大、风险预警滞后、跨部门协同效率低等现实挑战,传统安全系统依赖人工经验和碎片化技术,难以应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密集、业态复杂带来的安全压力。本项目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可有效破解这些政务安全治理痛点,满足多元场景实战需求:通过轨迹分析、行为建模等技术实现重点人员全周期管控,实时识别涉稳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群体的异常动向,辅助政务部门精准施策;整合舆情数据、物联网传感器信息及政务业务系统数据,实现重大事件智能预警处置,提前预判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等重大安全隐患,并联动应急体系快速响应;借助视频智能分析、物联网设备接入,达成公共场所全域安全覆盖,自动识别交通枢纽、校园周边、政务服务场所等区域的安全隐患,形成“监测—预警—处置”闭环。项目覆盖政务安全核心场景,解决传统模式下“看得见、管不住”的痛点,是提升政府安全治理效能的刚需解决方案。 (4)构建跨部门协同技术底座,释放政务数据融合价值 政务数据分散在公安、民政、应急、交通等多个部门,“数据孤岛”问题致使风险研判缺乏全局视角,资源调配效率低下,严重制约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本项目聚焦这一核心问题,通过研发政务级公共安全平台,构建统一的数据采集、治理与智能分析体系,打造跨部门协同的技术底座,释放政务数据融合价值:一方面,运用隐私计算、分布式机器学习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政务数据的安全融合分析,有力支撑重大活动安保、跨区域应急调度等跨部门联合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基于知识图谱、大模型技术,构建“人员—事件—场景”关联分析模型,深度挖掘数据关联价值,例如通过人口流动数据预判区域治安风险,结合气象数据优化应急物资调配方案,为政务决策提供“数据驱动”的科学依据。该项目打破政务数据壁垒,激活存量数据资产,是推动政务服务从“碎片化管理”向“系统化治理”升级的关键基础设施。 (5)强化政务服务“平急结合”能力,提升公共安全韧性 政务安全管理既要实现常态化精细治理,又需保障突发事件的高效应急响应,本项目以“一平台双模式”设计全面赋能政务服务。在常态化治理方面,于社区治理、重点场所监管等日常场景中,平台借助智能门禁与人口数据联动,推动养老服务精细化;通过实时人流监测与异常行为预警,保障政务大厅、信访场所等公共区域安全有序,有效降低基层治理成本。在应急处置层面,当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情况发生时,平台能够实时同步应急资源分布、事件发展态势等信息,支持政府“一键式”跨部门联动指挥;依据历史案例与实时数据,自动生成涵盖人员疏散路线、物资调配清单等内容的个性化应急方案,显著缩短响应时间、提升处置效率;同时,通过网络舆情分析实时把握公众诉求,辅助制定舆情引导策略,维护社会稳定。该项目构建起“平时好用、急时管用”的政务安全体系,全方位提升政府应对复杂风险的韧性。 (6)打造可复制的政务安全标杆,助力区域竞争力提升 “重点事件防控”“重点人员管理”等核心能力在政务场景中需求迫切,且具备跨区域复制推广价值。本项目立足既有经验,将技术成果从公安领域拓展至政务全场景,面向政府、公安、应急、数据管理等多类客户,构建“技术研发—试点示范—全国推广”的产业化路径。一方面,通过在重点区域打造“平安城市”“智慧政务”等示范项目,形成如城市级公共安全大脑、政务服务风险预警平台等可复用的解决方案,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各地政府对安全治理升级的需求,以标杆效应带动市场拓展;另一方面,整合隐私计算、大模型、知识图谱等技术,构建“数据融合+智能分析+场景落地”的全链条能力,推动政务部门从“经验驱动”向“技术驱动”转型,提升区域政务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该项目突破单一场景局限,以标准化、平台化模式赋能全国政务安全市场,兼具显著的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 (7)本项目是实现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 公司近年来持续深耕“AI+公共安全”赛道,以“构建智能化政务安全生态”为目标。天创信息作为核心载体,长期专注公安及政府信息化建设,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与行业经验。天创信息主持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包括公安部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多个重点系统建设,以及福建、陕西、山东等地的智慧公安、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同时,天创信息率先将隐私计算、知识图谱、大模型等技术应用于公安实战场景,形成了“技术研发—场景验证—产品迭代”的成熟闭环。 本项目是天创信息从公安场景向政务全领域延伸的关键布局,深度承接集团AI战略,规模化复用既有技术优势。其一,在技术能力迁移与场景扩容方面,天创信息在福建、广西等多地公安项目中积累的“重点事件防控”“重点人员管理”等核心模块,经标准化改造后可嵌入政务服务体系,覆盖应急管理、数据管理等更多场景。例如,将公安场景的轨迹分析技术应用于政务人口流动监测,升级风险预警模型为全域安全评估体系,实现技术价值的跨领域转化。 其二,政企协同与战略资源整合方面,依托集团在IT基础设施、数据治理的全链条能力,结合天创信息长期服务政府客户的经验,项目可有效打通政务数据壁垒,构建“技术产品+解决方案+运营服务”的一体化生态。 其三,行业地位巩固与市场壁垒构建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天创信息将形成“AI政务安全平台+垂直场景解决方案”的产品矩阵,填补集团在政务级公共安全智能化领域的布局空白。凭借“省部级项目经验+技术研发能力”的双重优势,打造差异化竞争力。项目落地将助力集团在高增长赛道扩张市场份额,形成“技术驱动业绩、布局支撑长期”的战略闭环。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政策大力支持为项目提供坚实保障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国家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政策,为相关项目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等政策文件强调,需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赋能政务安全治理,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实现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防控”的转型。除此之外,国家还出台了诸如《“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这些政策从不同维度、不同层面为项目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在资金扶持上,通过专项基金、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加大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助力项目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应用能力。在政策引导方面,明确规范了项目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稳步推进。 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促使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贡献力量。 (2)人工智能技术突破与市场需求催生新机遇 近年来,隐私计算、分布式机器学习、大模型等技术的成熟为公共安全领域带来 革命性变革。例如,蚂蚁隐私计算服务平台通过多方安全计算技术,在金融风控、政 务数据共享等场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FATE开源平台支持跨机构联邦建模,已 在医疗、金融等领域广泛应用。同时,政务部门对智能化解决方案的需求持续深化— —公安、应急管理、数据管理等部门亟需整合“人、事、物”全维度数据,构建覆盖 重点人员管控、重大事件预警、公共场所安全的全域智能防控体系。赛迪顾问预测, 2026年中国AI产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预计2030年规模突破1万亿元,政务领域 将成为核心应用场景。根据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AI+安防市场规模为453亿元,到 2025年将超过900亿元,2020—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15%。项目依托人工智 能技术优势,聚焦政务安全核心需求,既符合技术发展趋势,更顺应市场对专业化、 平台化解决方案的迫切需要。(3)公共安全治理复杂性倒逼智能化升级 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人口流动与社会治理复杂度攀升,传统“人力驱动”安全管理模式难以应对多元风险。当下政务部门普遍存在“信息孤岛”,跨部门协同低效,致使公共安全隐患处置滞后。而多地实践已证实智能化手段的显著成效:厦门建设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使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42.8%;沈阳建成的平台对接56个信息系统,汇聚36亿条安全要素信息,开展专题研判,协调管控大量风险隐患;合肥、深圳依托科技赋能,刑事治安等各类警情大幅下降。这些案例充分表明,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全要素的公共安全防护网意义重大。本项目针对政务安全“数据分散、协同不足、预警滞后”等痛点,整合多部门数据构建全域智能分析模型,将有效提升风险识别与应急响应能力,是应对公共安全治理挑战的关键方案。 (4)拥有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团队 人才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与立业根基。天创信息汇聚了一支实力强劲的专业团队:以国家认证的高级软件工程师、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为核心的软件队伍,以及一批经认证的数据库及网络软硬件系统工程师,构筑起坚实的技术人才矩阵。经营管理团队深耕计算机领域,既精通技术、掌握行业动态,又积累了丰富的高科技企业管理经验,兼具创新意识与协作精神。此外,天创信息还拥有一批高素质、年轻化的核心技术骨干,长期投身公安系统软件研发,参与或主持多项省部级项目,科研经验丰富、攻坚能力突出,为天创信息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 (5)研发技术实力雄厚,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天创信息作为国家正式认定的软件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在行业内占据重要地位。 天创信息深度参与国家治安综合管理、实有人口管理等多项关键技术标准制定与方案设计,是公安部指定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核心产品研发建设单位。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成功实施“金盾工程”“数字福建”及“保密系统”等大型网络集成项目,成为“金盾工程”主要的应用软件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这些实践成果不仅彰显了天创信息在技术研发与项目实施上的卓越能力,也为其在行业内奠定了坚实的品牌基础。 在技术创新与合作方面,天创信息技术团队紧密跟踪“人工智能”“物联网”等IT技术发展,将其深度融入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收获显著成效。通过多年自主创新,天创信息构建起核心产品平台,借助二次开发与参数配置,极大提升了产品的灵活性与可复制性,形成了独特的平台化理念与软件开发技术体系。 此外,天创信息与多个国家重点科研院所保持紧密合作,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强化技术优势,为持续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具备市场及客户基础,具备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天创信息自1997年成立以来,始终深耕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专注于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历经多年探索与发展,现已构建起警务云平台、互联网应用平台、智能终端、大数据应用四大核心产品体系,广泛覆盖“科技强警”“平安城市”“便民服务”“民生警务”等多个维度。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与优质服务,天创信息核心产品已在福建、广西、陕西实现全域覆盖,并在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等地取得重点产品市场突破,成功打造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格局,为进一步拓展业务版图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发展历程中,天创信息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与出色的项目成果,赢得了政府及行业客户的认可。自2000年起,天创信息便深度参与公安部多项重要系统标准制定工作,还先后参与上海世博会安保系统建设、厦门金砖五国会议安全保障等重大项目,并屡获嘉奖。此外,“互联网政务卓越奖”“科技进步奖”“‘互联网+政务’优秀实践50强”等荣誉,充分彰显了天创信息在行业内的地位。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天创信息过往成绩的肯定,更积累了深厚的市场及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开拓新市场、承接新项目的能力,为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投资总额和融资安排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8,691.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317.12万元。 5.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有助于扩大业务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6.本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批文件。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 (二)通信服务网点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抓住了行业发展机遇,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 当前,全球通信产业正处于以5G-A、算力网络、工业互联网为核心的新一轮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周期,我国通信网络服务市场呈现出“规模扩张与质量升级并行”的显著特征。根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2024年通信服务行业发展报告》,2024年我国通信网络服务市场规模达到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面向垂直行业的定制化通信服务增速超过20%。随着5G技术从“广域覆盖”向“深度赋能”演进,工业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应急管理等领域对通信网络的带宽、时延、可靠性、连接密度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 作为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基础设施,5G建设正加速推进。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我国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达439.5万个,预计2025年三大运营商5G相关投资总额将超200亿元。目前,我国已实现“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的阶段性目标,并计划于2025年底前完成超过12万个重点场所的深度覆盖,实现3万公里铁路、50万公里公路及200条地铁线路的网络连续覆盖,确保移动网络达标速率占比不低于95%,并大幅提升5G流量占比。 5G技术的深化应用正推动通信行业进入新一轮升级周期,为通信技术服务市场创造巨大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公司实施本项目,旨在精准把握行业风口,加速业务拓展。凭借在通信服务领域的长期深耕,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5G网络建设经验,具备成熟的解决方案和项目实施能力,为迎接5G规模化建设浪潮做好了充分准备。 本次项目主要用于通信网络服务平台升级。募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增强公司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拓宽业务,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2)本项目是公司完善运营服务网络,构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遍及全国多个省份,以及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海外市场。在通信技术服务核心业务上,公司为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及华为公司等客户提供优质的网络建设、运维及优化服务。通信技术服务需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本地化服务,因此,通信技术服务商要在业务所在地建立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拟通过在福建、山东、安徽、江西、广东、广西、新疆等省(区)扩建或新增区域服务中心,持续完善公司运营服务网络布局,扩大公司在上述地区的业务内容及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凭借多年的跨区域经营经验以及对通信技术服务的全业务覆盖的优势,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在全国范围的辐射能力。本项目有助于公司完善运营服务网络布局,提升服务响应速度和质量;同时挖掘潜在客户资源拓展新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实现产业升级。 (3)本项目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服务能力,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近年来,5G+工业应用进入快速成长期。不同于4G网络主要面向消费者市场,5G将赋能千行百业,与各行业的生产效率、业务创新紧密相关,这要求运营商提供高质量的网络来保障企业的生产、业务等流程高效稳定运行。5G时代伴随着低延时应用和行业用户专网兴起,网络规模和网络管理对象将急剧加大,网络结构更为复杂,业务更加动态和多样化;同时,随着5G微服务架构等新技术的不断引入,网络实现了分层解耦、按需部署,也带来运维复杂度的急剧上升,给通信技术服务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通信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优化是一个有机整体,通信网络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和优化需要相互协调和配合。目前,公司在新进入的区域市场还不具备全业务覆盖的能力,人员规模、软硬件条件制约了业务的快速拓展。公司在新市场挖掘客户资源,拓展业务类型,客观上都要求公司要针对不同的潜在客户及业务类型做好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先进软硬件设备配置。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有针对性地配置专业设备,提升各类专业资质及技术员工的比例,加强承接项目的能力,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总部通过运营支撑平台的升级,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利用各地服务网点推广新技术和业务标准,并且统一协调项目管理与资源配置,不断增加公司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储备,使公司在各网点所在区域可以更好地完成项目,确保服务质量。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提高通信技术综合服务能力。 (4)本项目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竞争不断加剧的环境下,专业化、一体化的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商在经营业绩、资本实力、技术研发能力、营销渠道上将越来越占有优势地位。 同时,运营商也更趋向于与具有稳定服务能力、优秀质量服务保证、雄厚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强的服务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建成一个覆盖全国大部分区域的服务网络。一方面,服务网络的扩大可以使公司的人员与设备资源进一步实现复用,除发展通信网络建设及维护、通信网络优化外,还可充分利用技术、客户资源同步拓展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其他相关业务,降低经营及管理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总部可以不断加强人员的综合技能与业务能力培训,节省人力成本。公司在扩大经营规模与开拓市场时,不仅可以高效复制业务模式和技术手段,保证了服务质量,又可以实现规模效应。本项目的实施,将降低公司的运营及管理的单位成本,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类型及服务质量,有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新引擎的时代背景下,信息通信行业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其战略重要性愈发凸显。国家对信息通信行业的扶持力度正持续且显著地加强,全方位助力行业蓬勃发展。 从政策端来看,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高瞻远瞩的政策举措。《“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明确设定了诸多具体且宏伟的发展目标,如5G用户普及率在2025年要超过56%,物联网连接数需突破20亿等。同时,为鼓励企业积极投身5G网络建设、物联网平台搭建等关键领域,给予了诸多政策倾斜。部分地区减轻企业税务负担,释放更多资金用于业务拓展与技术研发。在资金投入方面,国家及地方政府纷纷设立专项产业扶持资金。这些资金重点投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通信技术研究等关键环节。在一些5G基站建设项目中,政府按项目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补贴,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速项目落地实施。 此外,国家还积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协同创新。 在通信技术研发领域,设立众多科研项目,为5G技术优化、5G-A技术前瞻研究等提供充足科研经费,助力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我国信息通信行业在全球的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5G网络建设为通信技术服务市场带来新的增长潜力 5G网络建设作为当下通信领域的核心发展方向,正以迅猛之势重塑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格局,为其开辟出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从建设规模来看,三大电信运营商持续加大5G网络建设投入。2024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新建5G基站总数超120万个,这一庞大的建设规模催生了海量的通信技术服务需求。从基站选址、设备安装调试,到后续的网络优化与维护,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专业的通信技术服务支持。 在应用场景拓展方面,5G网络的高速率、低时延、大连接特性,促使其广泛应用于众多垂直行业。在工业领域,5G赋能智能制造,实现生产线的实时监控与远程操控,这就要求通信技术服务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网络解决方案与持续的技术保障服务。 在医疗行业,5G远程医疗会诊、手术等应用的推广,需要通信技术服务确保网络的稳定与安全。 此外,5G网络建设还带动了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如边缘计算节点建设、物联网设备接入等,为通信技术服务行业创造了新的业务增长点。通信技术服务企业可以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参与到这些新兴领域的建设中,从网络规划、设备集成到后期运维,提供一站式服务,从而在5G网络建设的浪潮中,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实现业务的快速拓展与升级。 (3)公司在通信技术服务领域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和服务优势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迈入5G时代,网络规模持续扩张,复杂程度不断攀升。与此同时,多样化的电信业务形态与日益增长的用户需求,对电信运营商的服务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背景下,运营商已难以全面覆盖通信服务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转而通过业务外包模式,将网络规划、建设等前期环节以及网络维护、优化等后期环节委托给设备供应商或第三方通信技术服务公司,自身则聚焦于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品牌维护及内容管理等贴近终端客户的业务板块。目前,我国通信行业已形成成熟的技术服务外包体系,运营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甄选优质服务提供商。得益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正不断发展壮大。 作为专业的第三方通信技术服务商,公司历经二十余年深耕,已跻身国内少数实现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全链条覆盖的企业行列,业务贯穿通信网络建设、维护、优化及系统集成的全过程,服务范围涵盖接入网、传输网及通信设备等多个维度。凭借跨区域运营布局与强劲的综合业务能力,公司实现了多领域资源的共享与复用,大幅降低了运营成本。这一核心优势使得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更具竞争力,有望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良好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在客户合作层面,公司服务矩阵覆盖多元主体,不仅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还涵盖中兴通讯、华为公司等知名通信设备供应商,以及广电运营商、部队及市政部门等。这种多类型、广覆盖的客户结构,有效规避了对单一客户的过度依赖风险,为经营稳定性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场布局方面,公司已在福建、山东、江西、广西、安徽等国内多个省份构建起成熟的业务网络,并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将业务版图拓展至泰国、菲律宾等海外市场,为未来业绩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历经二十余年的深耕运营,公司积淀了深厚的项目实操经验,对各电信运营商的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及企业文化有着深刻理解,更能精准匹配客户的实际需求与使用习惯。与此同时,凭借与通信设备厂商的长期良好合作,公司对中兴通讯、华为公司等主流厂商设备的技术特性掌握全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丰富的业务积淀,共同构筑了公司稳固的客户资源体系。近年来,公司在政府、公安、企业等领域的客户数量与订单规模均实现快速增长,客户资源优势进一步凸显。依托稳定的客户合作基础,公司得以深度挖掘客户在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渠道销售等领域的综合业务需求,形成业务拓展的良性循环。 (5)专业化技术团队及创新机制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支持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置于战略核心地位,视其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在研发投入上,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资金倾斜;在人才建设上,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为技术研发提供坚实的资金与人才保障。依托“入行早、业务广、客户多”的先发优势,公司不断总结行业技术规律、精准跟踪技术发展趋势,在长期实践中积淀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逐步构建起难以复制的技术壁垒。近两年来,公司进一步聚焦自组网、物联网、ICT、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储备了大量技术成果,为未来业务拓展抢占了技术制高点。 除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实力与技术水平外,公司还与客户在通信网络技术服务领域构建了长期稳定的技术协同合作机制,双方在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模型校正、规划方案编制、网络及系统优化实施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度合作。一方面,凭借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经验,公司能够敏锐洞察市场动态,精准预判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基于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公司可实时捕捉客户的实际需求与痛点问题,从而确保软硬件产品研发及维护技术升级更具市场针对性与实用性,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的高效匹配。 4.投资总额和融资安排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8,541.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757.30万元。 5.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有助于扩大业务规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6.本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批文件。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 (三)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