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酷派集团(02369):须予披露交易出售MSTR认购期权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出售MSTR認購期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有關收購MSTR股份之公告。 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東部標準時間),本公司全資附屬 公司Digital Tech出售了合共390份涉及39,000股MSTR股份的MSTR認購期權, 總權利金為51,210美元(相等於399,950元),MSTR認購期權持有人可酌情於 各自的到期日行使該等期權,以按每股MSTR股份150.00美元的行使價購買 Digital Tech持有的相關MSTR股份。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出售MSTR認購期權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5%但少於2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出售MSTR認購期權構成本公司的 須予披露交易,且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 守股東批准規定。出售MSTR認購期權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有關收購MSTR股份之公告。除另有說明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東部標準時間),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Digital Tech出售了合共390份涉及39,000股MSTR股份的MSTR認購期權,總權利金為51,210美元(相等於399,950元),MSTR認購期權持有人可酌情於各自的到期日行使該等期權,以按每股MSTR股份150.00美元的行使價購買Digital Tech持有的相關MSTR股份。 由於出售MSTR認購期權於公開市場上進行,因此無法確認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交易對手的身分。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每名交易對手及其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行使價 390份MSTR認購期權涉及合共39,000股MSTR股份,到期日為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東部標準時間)(「到期日」),行使價為每股MSTR股份150.00美元(相等於1,171.50元)(「行使價」),即本公告日期相關現貨價格的112.44%。 權利金 MSTR認購期權持有人為購買390份MSTR認購期權所支付的總權利金(「權利金」)為51,210美元(相等於399,950元)。倘所有MSTR認購期權獲行使,MSTR認購期權持有人應付的總代價將約為5.85百萬美元(相等於約45.69百萬元)。倘MSTR認購期權獲行使,Digital Tech須透過向交易對手實物交付相關MSTR股份以換取支付相關行使價結算款項的方式結算MSTR認購期權。 代價 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總權利金為51,210美元(相等於399,950元)。 購買及行使MSTR認購期權的權利金及行使價由本公司根據(i)本公司支付的每股MSTR股份約127.58美元的平均購買價;(ii)就出售MSTR認購期權釐定的交易日每股MSTR股份約133.40美元的現貨價;(iii)本公司就買賣及╱或投資活動採納的投資計劃及相關投資政策;及(iv) MSTR認購期權的預期回報釐定。 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財務影 估計出售MSTR認購期權所得款項(括已收取的權利金及(倘所有MSTR認購期權獲行使)總結算價)合共約為5.90百萬美元(相等於約46.08百萬元)。 假設所有MSTR認購期權獲行使,本集團預期將確認收益約0.92百萬美元(相等於約7.19百萬元),此收益乃根據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所得款項總額(括已收取的權利金51,210美元(相等於399,950元)及(倘所有MSTR認購期權獲行使)總結算額約5.85百萬美元(相等於約45.69百萬元))總計約5.90百萬美元(相等於約46.08百萬元)與39,000股MSTR股份的歷史成本約4.98百萬美元(相等於約38.89百萬元)之間的差額計算。本集團因出售MSTR認購期權而產生的實際收益將視乎到期日前每股MSTR股份的實際出售價格而定,並須待本公司核數師最終審核。 出售MSTR認購期權所得款項(括有關所有MSTR認購期權(如獲行使)的總結算價)將用作本集團的一般?運資金。 有關MSTR的資料 根據公開可得資料,MSTR為一間於美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比特幣財資公司。 其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上市(股份代碼:MSTR)。 以下所載為摘錄自MSTR已刊發文件的MSTR財務資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 截至二零二四年 截至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止年度 (經審核) (經審核) (經審核) 千美元 千元 千美元 千元 千美元 千元 收益 477,233 3,727,190 463,456 3,619,591 496,261 3,875,798 除所得稅前收入╱(虧損) (5,525,954) (43,157,701) (1,934,346) (15,107,242) (124,525) (972,540)淨收入╱(虧損) (3,848,152) (30,054,067) (1,166,661) (9,111,622) 429,121 3,351,435根據MSTR已刊發的文件,其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約為44,123.46百萬美元(相等於約344,604.22百萬元),而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則約為18,229.98百萬美元(相等於約142,376.14百萬元)。 有關本集團及Digital Tech的資料 本集團主要從事生產及銷售移動電話及配件、提供無線應用服務及物業租賃。 本集團積極尋求Web 3.0數字貨幣業務方面的機會。 Digital Tech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投資控股公司,並為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 進行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理由及裨益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的公告所述,本集團收購了合共39,000股MSTR股份的投資,平均成本約為每股MSTR股份127.58美元(相等於約996.40元)。儘管本集團對MSTR的長遠發展持積極態度,惟本集團亦認為出售MSTR認購期權可降低投資風險及提高回報。考慮到出售MSTR認購期權的規模在本集團現有MSTR股份持股範圍內,故已涵蓋相關風險。此外,Digital Tech將能夠於緊隨出售MSTR認購期權後鎖定權利金收入。鑒於行使價高於上述收購成本而具吸引力,董事認為出售MSTR認購期權亦是本集團變現其於MSTR的部分或全部投資並提高其上市證券投資回報率的良機。 鑒於出售MSTR認購期權在公開市場按當前市價進行,董事認為出售MSTR認購期權乃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期,Digital Tech持有39,000股MSTR股份,佔MSTR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0.01%。倘所有MSTR認購期權獲行使及所有相關MSTR股份已交付,Digital Tech將不會持有MSTR股份。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出售MSTR認購期權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出售MSTR認購期權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且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釋義 在本公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該公告」 指 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有關收 購MSTR股份之公告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酷派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 號:2369)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Digital Tech」 指 Digital Tech Inc.,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並為本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到期日」 指 具有本公告「出售MSTR認購期權」一節所賦予 該詞的涵義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元」 指 元 「香」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任何董事、主要 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任何聯繫人且 與之概無關連(定義見上市規則)的個人或公司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MSTR」 指 Strategy Inc,一間於美國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 公司,其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 上市(股份代碼:MSTR) 「MSTR認購期權」 指 Digital Tech就其持有的MSTR股份授出的備兌認購期權,每份MSTR認購期權對應100股MSTR股 份 「MSTR股份」 指 於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上市且每股面值0.001 美元的MSTR A類普通股 「權利金」 指 具有本公告「出售MSTR認購期權」一節所賦予 該詞的涵義 「出售MSTR認購期權」 指 具有本公告「出售MSTR認購期權」一節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股份」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0.1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行使價」 指 具有本公告「出售MSTR認購期權」一節所賦予 該詞的涵義 「美元」 指 美利堅合眾國法定貨幣美元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酷派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行政總裁 主席 陳家俊 香,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i)兩名執行董事,即陳家俊先生及馬飛先生;(ii)兩名非執行董事,即梁銳先生及許奕波先生;及(iii)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郭敬暉先生、王冠女士及卓灝勤先生。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指明外,美元乃按1.00美元兌7.81元的概約匯率兌換成元。有關匯率僅供參考,並不表示美元及元之任何款項已經、原應或可以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換算。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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