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0:02:16 中财网
原标题:新城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9,706,407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14.82%)的股东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远科技”)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6,012,45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3.00%)。

持有公司股份22,611,422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11.28%)的股东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4,008,3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29,706,40714.82
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2,611,42211.28
注:望远科技的股东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靖宇先生持股占比16.18%,董事梁炳强先生持股占比0.40%。

注:远方实业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宋波先生100%持股的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望远科技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总数不超过6,012,450股。远方实业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减持总数不超过4,008,300股。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止)。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4、股东望远科技、远方实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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