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301202):完成《公司章程》备案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0:16:06 中财网
原标题:朗威股份: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2025 8 29 2025 9 15
见公司分别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备案手续,根据登记机关要求,公司调整了章程中个别条款的措辞(不涉及实质内容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变更。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人选;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提名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人选;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 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股东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可以视需要设立副董 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何语种或者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时,以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 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何语种或者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时,以在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 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经备案登记的《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