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301389):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04日 20:56:32 中财网
原标题:隆扬电子: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5年8月8日至2026年2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有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交关;其个人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公司股份592,39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变动系基于回购方案的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备案。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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