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大禹节水(300021):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6-013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04月21日、2025年05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2.70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越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基础上,对上述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担保总金额仍不超过32.7亿元人民币,保持不变。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及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67)及《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73)。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酒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酒泉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300万元,担保期限3年;公司与浙商银行酒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浙商银行酒泉分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1,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 被担保人名称: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90号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556296935N 4、 注册资本:31,432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6、 法定代表人:景方元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工具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灌溉服务;智能农业管理;机械设备研发;直饮水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 公司通过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 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2 1、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90号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079486562XJ 4、 注册资本:101,000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4日 6、 法定代表人:谢永生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节水灌溉材料、管材、管件、型材、板材、饮水用塑料管材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水利信息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智能水务信息化及自动化设备制造、集成及施工;污水处理、水净化处理、水资源综合开发及利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0、 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1 债权人(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保证人(乙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大禹节水(酒泉)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3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协议2 债权人(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保证人(乙方):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1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451,769.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6,956.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4.5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5,559.72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32%。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公司、水电公司、慧图科技为宁夏水发就利通供水申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酒泉公司 2、《最高额保证合同》-水电公司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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