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04日 22:17:19 中财网
原标题:水发燃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6-17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发燃气、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公司控股股
东水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集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
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为95,602,294股,发行价格为
5.23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比例从42.80%上升至52.6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8月7日,水发集团董事会召开2023年第34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水发燃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023年8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8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3年9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4年8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2024年9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2025年4月17日,水发集团董事会召开2025年第4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水发燃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
案。

2025年6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7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8月1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2025年8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2025年11月14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3号),同意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6年3月2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95,602,294股股份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
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水发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6,476,686股,合计控制公司42.80%的股份,水发集团为公司
控股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水发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比例从42.80%上升至52.6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造成影响。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认购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96874389D
注册资本600,069.652081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399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399号水发集团大厦1750室
法定代表人刘志国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排水、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水库除 险加固、河道治理、城市防洪、垃圾(固废污泥)处理处置及 生物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 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设计 咨询、招标代理;物流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医养项目、水利发 电项目投资运营;旅游开发;农业种植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 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涉水产品及设备加工制作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5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水发集团进行增资,水发集团注册资本由600,069.652081万元增加至607,069.652081万元。

三、本次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水发集团于2025年6月24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方式、限售
期、认购数量、支付方式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的认购对象参与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
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水发集团承诺本次认购股票
的锁定期为36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
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于2023年8月9日披露的《水发燃气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和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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