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德赛西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41,893,333股,发行价格为 10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98,799,965.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666,221.3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93,133,743.6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16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112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 343,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 3)以上期末余额数据与各明细数值计算不相等(如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 9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以上期末余额数据与各明细数值计算不相等(如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77,48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5年 12月 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35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银行组合短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为目的高风险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收益为 841.43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招商银行股 列进取型看涨三 2025年 2026年 2 5 份有限公司 层区间 33天结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12月 30 月 2日 惠州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日 FSZ12554)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11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德赛西威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德赛西威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司
439,880.00 439,313.3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洪树勤 王荣鑫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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